汽機車族注意!轉彎時「路口不論有無行人」未停讓秒噴1200元

都怪台灣人口太多了,
如果台灣人口密度能跟歐美先進國家一樣,
那交通部的做法就沒問題,
但人口密度想一樣,
台灣先砍掉2千萬人吧!

就就是傳說中的“東施效顰”嗎?
huang635555
鑽車是二輪的權利吧![笑到噴淚]
chuleei
Dr.Corgi 因為中華民國不是聯合國認證的已開發國家,而南韓前兩年才被認證XD。
整理一下當前條文
安全規則103條
第一項
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
有行人穿越在前述條文第二及第三項,及處罰條例44條,有行人穿越馬路,駕駛必須停車。

照交通部逾越安全規則103條第一項的規範強度,把原本只要求減速的條文用連行政命令層級都稱不上的行政說明(我不想用行政規則來理解交通部的作為),片面強制用路人近行人穿越道,就算沒行人通過也要停車。課與人民義務要法律授權,今天交通部可以提修法,不修法也不公告行政命令,就算沒人過馬路,憑個人感覺就處罰近行人穿越道未完全停車的駕駛。

對於課與人民義務的基準有所改變,交通部至少提修法,有公聽討論,有公告緩衝,有明確施行日期。
今天沒修法,沒公開討論,沒公告施行日期,就片面修改條文所列的規範與裁罰標準。
這種政府沒有法治觀念,回到人治獨裁的威權時期。

到路口只要有號誌/標誌/標線,像美國一樣所有輪全停。就看全民是否接受修改成這樣的規範。行政官員要記得,立法院不管是否通過任何條文,行政官員不接受立法院決議僅覆議一途,覆議仍不獲立法院同意,行政官員只能立即接受立院決議,不接受就辭職。
chuleei
這個黨的交通部長不懂道交條例我也不意外,依法行政真的很難,修法也修的2266。
唬唬生瘋
jenhoxen 講了就一定會做?一堆空頭支票又不是沒見過,前交通部長不是也說要管隔熱紙,到他下台了還不是沒做。更何況他真的有講嗎?我看到的新聞影片都沒有出現這一段。
沒問題!我完全可以配合!
只要能擺脫行人地獄臭名,駕駛本來就要犧牲,而且也要嚴格執行、該罰就罰
羨慕新加坡、日本良好的交通秩序?
這本來就是嚴格的交通法規、處罰與執行,使駕駛人快速的"被教育"

要做就做全面一點,各路口都裝科技執法,嚴格執行!
black330ci
就算歐美日也沒那種不論有沒行人通過都要停的做法,有人是一定要停,沒人通過時停下來是看到鬼嗎
1.要這樣實施請修法, 不然叫法官出來解釋條文啊, 那一條有要求必需停的.
2.直行綠燈, 遇到斑馬線也停? 那紅綠燈要不要廢了? 行人已經是神的存在了嗎?
3.轉彎時停一下, 確認有沒有行人這個可以, 因為通常這時行人是綠燈的,
如果要求看到行人燈號是綠燈, 汽車要穿越斑馬線時必需像公車那樣停一下,
那或許還可以接受, 可避免吵A柱檔到, 但一樣請修法, 不然也沒人會鳥你,
這就是所謂的民主自由

不是來個官講什麼就是什麼, 真的很無聊,
人民選出來的官員, 是要服務人民, 不是擾民,
如果每個當官的都把自己當帝王, 那就不要再說自己多民主了,
比對岸的社會主義還不如, 笑死.
大象大象
這個部長哪是人民選出來的?都是上面派來的。
要這樣也可以
以後不爽的人,放假的時候就開車去交通部那邊繞圈
一邊繞一邊指差,就這樣玩個半天,看看誰會先崩潰

要更狠一點就去總統府繞圈
總統府周圍都是便衣憲兵,玩他個半天,一次就能把憲兵玩崩潰
ace ventura
別傻了, 大官都是警車開道, 一堆警察指揮交通, 你這樣亂轉可能先被抓去關.
Gabriellin
要玩法也先知法,鴿子或交通指揮人員的指揮權高於號誌、標線,所以鴿子叫你滾去一邊還偏偏要玩,就是被抓起來用社維法或其他非道交法規弄你
這麼麻煩做什麼
全部限速20就解決問題了(誤)
我想知道,搞出行人專用時向到底有多難
唬唬生瘋
行人專用時相不會全部路口都實施,也沒有必要都實施。
傻瓜狐狸
從政府這樣一直新增新規矩的搞法,全部實施的成本應該會比那一堆防護新法還低
路口有停的標誌才需要完全停下來吧!
交通部長帶頭違反法律規定,懷疑他腦殘,不會騎車開車,沒有走過一條路好多個斑馬線的情況。
huang635555
他只是個來領錢的[笑到噴淚]
可以一起到交通部門口,部長車隊會經過的路口,行人就一個一個慢慢經過,試試。
jenhoxen
警察應該會幫他先排除狀況吧?
有病嗎
行人走完都紅燈了
當前 , 科技執法越來越多 .

這情況
有行人通過時 , 駕駛人反而可安心些 .
沒行人時 , 車輛沒停等逕行通過 , 一不小心就是罰單 .
huang635555
脫褲子放屁[笑到噴淚]
莊孝爺
規定放屁要脫褲子 , 你不脫褲子就開一張罰單 . [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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