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士超速質疑警隱匿性執法 執勤警嗆「你沒看過壞人嗎?」

sunland wrote:
另外這條路雖然只有兩線道
但是看街景這路又平又直
速限只有40實在是不合理
你看我大重機跑88公里還不是沒事安全得很
證明速限設定太低了
應該放寬到60比較合理

88很安全放寬到60幹嘛?
你邏輯死亡嗎?
88很安全就該放寬到90
這樣才能自由車速 無拘無束
huang635555
應該限速300才合理[笑到噴淚]
allenhuang1971
改騎自行車 就不會被開單告發了 前提腿力夠驚人
如果事後調查「警52」標示確實不符規定

那警察違法處分在先怎沒人說話?
nan0121
都說如果了,代表假設,既然假設還沒成立,那就等成立了再來撤銷裁罰,外加想要投訴該分局的管理訓練不當,那也可以。就照程序就好了。警察也是照程序走,程序有疑慮,由法院來調查即可。一件歸一件。
huang635555
法官就是亂源,員警疏失歸員警,違規歸違規,混為一談[笑到噴淚]
下回把相機換成香蕉

車速自然會慢下來
buzzbee
[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都有問題吧~
超速猴自已照子不放亮也不開神盾啥的預警系統
被抓包乖乖付錢扣牌半年加上課就是了,當作繳學費

自稱壞人的警察.............我知道群體大了,警察難免會有很壞的有牌流氓~
但那身制服是用來依法執行公權力,你又沒做錯事,幹嘛恣意發洩情緒搞別人也搞自己
你這樣口不擇言是在威脅人?還是要把其他OK的警察都拖下水嗎?
雖然就只是份職業,但請敬業點,警察整體形象還是要顧一下
huang635555
直接開單,讓他去申訴就好[笑到噴淚]
「⋯⋯質疑警隱匿性執法⋯⋯」
站在維護大眾公益的要求
於不易察覺的違法/規的行為
反而需要隱匿性執法
才能揪出投機的壞渣
質疑的思維只是展現自身的低能愚蠢
huang635555
敢超速,沒錢繳?[笑到噴淚]
Daniel Wen
法規規定不能隱匿性執法那就是不行,除非修法(個人贊成),但被開單有異議,應該蒐集證據去申訴,不是跟警察大小聲,沒意義,真的遇到"壞人",硬用妨礙公務押回警局,就算後來討回來也得脫層皮
被害人角度,警察的確是壞人,正確!開我罰單,你壞壞!對方如果是D cup模特兒正妹女警,還得再加上很ㄒㄩㄥ。

換到警察角度,違規超速駕駛是社會敗類,我一定同意。
allenhuang1971
以為美麗的女警"宮澤里惠" ...運轉手之戀嗎
重點是有沒有超速? 有沒有設看板? 都有就好了 再講也沒屁用 要鬧就鬧大一點
huang635555
沒警告要撤銷?
沉默Q
警告?指的是口頭?只要測速前一段有擺指示牌就是合乎規定,但前提是要明顯
不要老是說騎帥不騎快~我買個紅牌不騎快?買個125好了.
重點是眼睛要亮~啥地 啥時可以快!
sagat
你是不是誤會什麼了?88公里本來就不快啊,又不是288,吱吱
huang635555
又不是300[笑到噴淚]
那警告標示到底有設立嘛??
如果有,超速40公里以上罰款又扣牌很合理啊!
huang635555
如果沒有,任意超速[笑到噴淚]
stoak wrote:
騎士超速質疑...(恕刪)


這個問題是不是

可以延伸出傷害罪?

法律應該強制規定

如果要打人的時候

應該先給予口頭警告

好讓人有跑的機會

如果沒有應該要加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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