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哥哥 wrote:
1.初判報告需要30天才有結果,依照上述狀況,臨停車主跟小女孩有可能0肇責嗎?
2.不管最後肇責是多少,哪怕對方只有1%的肇責,我是否就可以對臨停車主及女童家屬進行控告?(過失傷害)
3.目前還未得知初判報告前,我是否就可以先進行提告?還是等初判下來再提告較保險?(怕監視器畫面被洗掉)
1.臨停車應該沒有, 只有違規停車, 你可以想做違停車是不會動的障礙物, 你覺得障礙物會有肇責? 看你沒有需要閃它而改變你的行車動線
至於女童, 你不要往她是女童去想, 你要往她是個行人這個方向去想
2.可以, 你的自由, 但告不告得成是另一回事
3.可以, 不過沒什麼差, 初判表, 現場圖, 現場照片等等警察一樣要提供給檢察官看
檢察官一樣要等警察給予這些資料才會開始處理
監視器畫面既然警察已經調出來給你們看就是COPY出來了, 就沒有被洗掉的問題, 你想太多
個人認為你會自摔就是騎太快
警察, 檢察官都知道騎時速30是什麼狀況. 煞不煞得住, 就算倒車, 看刮痕也能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