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汽車直接停在行人道穿越道,被回復「未檢附達三分鐘之佐證」

等一下會不會又有人要說

你們這些魔人
都不會在斑馬線違停嗎
買飲料不過就三分鐘
買便當不過四分鐘
大個便不過五分鐘
我光明正大違停
行的正坐的歪
不像你們偷偷檢舉.....
天空1133
所以囉~~台灣是違規和犯罪天堂並非喊假的:從普遍亂丟垃圾、違規停車能夠隨心所欲,到詐騙肆虐人人自危、殺人放火可以免死,就是個典型人治社會。
我停留了7秒,就被檢舉了....接到罰單乖乖去繳😂😂😂

我是這樣的
開車或是騎機車經過錄影他
繞街廓繞一圈回來再繼續錄他
沒有三分鐘的話
就再繞一圈
只要總和超過三分鐘
他一直在原位
我們這邊警局就會開罰了
多檢舉幾次一定可以成案
不要氣餒
還有
他是違規慣犯
你有機會跟蹤他
他在路上一定還有其他種類的違規
屢試不爽!
真的錄到多種違規
你會對檢舉上癮的
我還曾經跟蹤過 同事 主管
都檢舉過他們交通違規過
他們會把罰單PO在賴群組
當自己看到自己檢舉的成果
作夢都會笑!
潮爽的!
葉梓楓
爽翻5
黑調時光
沒錯~ 繞一圈回來通常都過3分鐘了,試過N次囉,都可成功
用55條檢舉,須違停滿3分鐘,若用56條就無此要求。但這不是絕對,還是要看承辦員警態度是否積極主動

圖片是高雄市檢舉網站

knift
本樓正解,如果用56條還不舉,那就申訴。
mrmask
讚歐~五加
檢舉不過就加入吧, 讓臺灣交通爛到極點, 這樣就會修法, 可以很簡單的來檢舉
結論:台灣交通素質就是東南亞國家(不含新加坡)的水準,老百姓隨性慣了,積重已深。
連這也要檢舉!? 又不是像重機騎機車道這麼嚴重的事情,當然不讓你檢舉拉
王楠有拍片示範過,直接物理越過就好

或也可以走過去觸碰到車體

然後哎呀好痛摔倒後,報警驗傷向車主求償
sony0217
結果被車主反告損毀 算你的?
遵守法律的裁定 很難嗎?

不要不舉就幹幹叫 很難嗎?

被退件就乖乖的承受 不要再秀下限了


以上 
以其人之道 還治其人之身
在禁止停車之處所臨停,要不要打雙黃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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