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辣愛怕跑 wrote:最新修正草案已經出來了路口前30公尺機車右鑽~不屬於直行車了而是稱為~神風特攻隊生死自負!!😝(配合右轉時 於路口前30公尺應打右方向燈的法規) 這些根本就不是重點01主要是看二輪神1987跟他信徒們的法規辣胸 有新的消息再麻煩你引言他或是私訊我我已經好幾個月沒有更新1987的法規了 他黑單我了
A辣愛怕跑 wrote:最新修正草案已經出來了路口前30公尺機車右鑽~不屬於直行車了而是稱為~神風特攻隊生死自負!!😝(配合右轉時 於路口前30公尺應打右方向燈的法規) 長年要求機車靠右,機車道也在右邊然後路口30公尺繼續走機車道就不算直行車?要確定台灣所有道路都有這些條件,不然這是要把錯誤政策惡果通通丟給二輪用戶去承受嗎?
David-Kuo wrote:長年要求機車靠右,機車道也在右邊然後路口30公尺繼續走機車道就不算直行車?要確定台灣所有道路都有這些條件,不然這是要把錯誤政策惡果通通丟給二輪用戶去承受嗎? 你前車打燈你本來就該禮讓就某些奇怪的二輪仔很會吵而已話說哥哥你是不是很會聊天?我看了好幾篇你的回文發現你有點料是個聊天奇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