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個地點,事故再重複一次

最新修正草案已經出來了
路口前30公尺
機車右鑽~不屬於直行車了
而是稱為~神風特攻隊
生死自負!!😝

(配合右轉時 於路口前30公尺應打右方向燈的法規)
葉梓楓
神5
A辣愛怕跑 wrote:
最新修正草案已經出來了
路口前30公尺
機車右鑽~不屬於直行車了
而是稱為~神風特攻隊
生死自負!!😝

(配合右轉時 於路口前30公尺應打右方向燈的法規)


這些根本就不是重點
01主要是看二輪神1987跟他信徒們的法規
辣胸 有新的消息再麻煩你引言他或是私訊我
我已經好幾個月沒有更新1987的法規了 他黑單我了
A辣愛怕跑
OK 沒問題 5
在右轉道+右轉車的右邊直行被撞

就是活該
A辣愛怕跑 wrote:
最新修正草案已經出來了
路口前30公尺
機車右鑽~不屬於直行車了
而是稱為~神風特攻隊
生死自負!!😝

(配合右轉時 於路口前30公尺應打右方向燈的法規)

長年要求機車靠右,機車道也在右邊
然後路口30公尺繼續走機車道就不算直行車?
要確定台灣所有道路都有這些條件,不然
這是要把錯誤政策惡果通通丟給二輪用戶去承受嗎?
hch2006
有長年要求你機車右超嗎? [笑到噴淚]
David-Kuo wrote:
長年要求機車靠右,機車道也在右邊
然後路口30公尺繼續走機車道就不算直行車?
要確定台灣所有道路都有這些條件,不然
這是要把錯誤政策惡果通通丟給二輪用戶去承受嗎?

你前車打燈你本來就該禮讓
就某些奇怪的二輪仔很會吵而已
話說哥哥你是不是很會聊天?
我看了好幾篇你的回文
發現你有點料是個聊天奇才
hch2006
靠右根本不是叫你右超? 會聊天不等於有惱.
職業駕駛還轉彎這麼草率,一輛機車才從他面前鑽過事故現場而已,沒料到會有第二輛 第三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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