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東分局冬山所長宋桓均:「全案無人傷亡....
果然名車就是能保全駕駛,
就算這駕駛不值得保護.....
有錢人怕被關,如果酒駕者先關三個月
大概路上酒駕的會少一大半
但這會害到立委諸公,所以永遠不可能發生
allenhuang1971
有錢人 酒駕自撞者,關個半年... 致重傷,關個10年..致死者,關個30年...累犯,直接火化
edward+180
突破盲點,沒有人會笨到去制定自己也會被罰的法令
有錢, 真好。
有錢, 真好。
有錢, 真好。







喝酒不開車不騎車
無論好車或是普通車
別出來害到任何無辜的人
喝酒不要開車
喝酒不要開車
喝酒不要開車
1.酒駕沒有撞人~先給個讚!
2.酒駕撞電線桿~再給個讚! 測試電線桿有沒有豆腐渣工程!
3.希望駕駛能喝酒不開車! 這有可能是奢望! 賭&毒&酒&菸是最難改的!
為那支擦傷的燈桿感到心痛和不捨
要求以後只要誰撞了,就要付費為燈桿加上防護島才行
維修費恐怕高達上萬元? 這位記者很確喔...

不用關押,修理期間再去選一臺
法律不願公開酒駕人員個資,保障了酒駕人員的生命安全,這樣才好讓他們繼續酒駕危害社會大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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