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條主要是用在逼車這種情況,搞不清楚的就都亂用,尤其在甚麼交通違規粉絲團最常看到,然後碰到沒觀念的警察就真的成立了...........之前有個在路邊放人家下車的,雖然他是說在禮讓行人,但不管是禮讓行人還是放人下車,都不可能用43條舉發,結果還真的成立,上了新聞才撤銷;還有一則是圓形綠燈等左轉燈也被後車檢舉43條,後來警方那邊好像是開不依號誌開罰,只能說拜託宣導一下,43條是甚麼情況才能用好嗎。
DED wrote:你說的對但檢舉人可以決定要不要讓行人出現 我稍早有問過認識的警員他跟我說,其實檢舉這個要有完整的影像影像中除了拍到驟停外,還要有驟停後再起步的完整連動畫面若只拍到驟停就把畫面切斷,沒有接下來的影像會有爭議他還說,如果我真的是禮讓行人,影像不可能沒有行人出現要說行人站旁邊,可以不讓行人入鏡,勉強能做到但行人走過斑馬線,一定得經過我車子正前方之後,我才能再起步所以在車子停下到起步這過程,行人一定會入鏡,這是避不開的除非就是........我今天看到的不是人......
路跑一哥 wrote:其實我很怕有一天收到危險駕駛的罰單,那一張都6000起跳的道交條例43-4非遇突發狀況,在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不止是你怕, 大家都怕。弄的人不人, 鬼不鬼每個人的標準不一看你不爽就檢舉一切都有善緣, 有惡緣
路跑一哥 wrote:剛騎車回家時,在班馬...(恕刪) 我也一直在想一個問題,在沒有燈號有黃網線的路口,當穿過第一道斑馬線時,卻有行人正好走到第二道斑馬線,這時候停讓會不會被檢舉未路口淨空停車在黃網線?
nh02532 wrote:路口轉彎慢慢轉很難?只要路口轉彎的動作正確不切西瓜不搶快,不會有你擔心的問題,除非你路口轉彎搶快又突然看到行人,才會有驟然減速的問題,表示你平常在路口轉彎的習慣很差。 我是無號誌斑馬線前直行,非轉彎而且我車速根本就很慢,搞不好連20都不到,平時連超過40都很難看到,我要搶快就直接刷過不會停了因為這種事我遇到好幾次,心理有陰影,所以一看到斑馬線我速度都放很慢但我後面的車不知道是在急啥,是不是現在的車都沒抓安全車距呀?還是他們沒禮讓的習慣,所以直覺我會刷過行人,就放鬆警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