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誰把帝王 變成 行屍走肉的

ace ventura wrote:
問題是行人不守法 超...(恕刪)


第一先釐清 現在是行人自先違規在前

第二 何謂弱勢行人 違規就違規 牽拖啥弱勢呢
要死 去跳樓跳海撞火車都行 個人自由 但不要害到路上用路人
騎兩輪開四輪 誰會喜歡蓄意去撞人

現在所說的是行人自身也要守法 而不是只要求使用機動車輛才要守法才行

行人打著弱勢旗號 就不用守法注意安全啊 台灣真是充滿神奇寶貝的地方
ace ventura
每年有幾百個行人被車撞死, 你聽過行人不守交通規則撞死人嗎? 最好你永遠不當行人.[拇指向下]
HHLZR
ace ventura 你可以跳樓跳海 千萬別違規闖馬路 害別人肇事撞死你 最好你永遠不開車 騎車[飛踢]
HHLZR wrote:
過馬路 不守法 真的...(恕刪)


"懶"是台灣人的習慣~經過多年的發展~已經成為國粹了~
懶的走斑馬線/懶的等紅綠燈/懶的等直行車先過再轉彎/懶的把貨物綁好...
懶的走路所以去7買個東西也要騎機車去/懶的穿鞋穿襪子所以穿藍白拖...
這種懶都已經夠懶了~
然後還懶的看~連看一下都懶~
這就已經無可救藥了~

不過每逢假日的時候~就不懶了~很喜歡到處跑~
哪裡會下雪~哪裡有櫻花~哪裡人很多~哪裡可飆車~衝過去...趕緊去...
"喜塞車/喜湊熱鬧"也是台灣人的習慣跟國粹~

靠道德靠教育~大概要要耗時100年吧~
靠科技靠檢舉~需要全民公敵~不過刁民會不爽會哭么~基於民粹也不太可能~
所以等到我某代曾孫出生的時候~
這種因懶而生的交通狀況~到時也許才會有點改善吧~
HHLZR wrote:
第一先釐清 現在是...(恕刪)


這要在國外的話很清楚,行人違規,你又沒有執法權只能避讓,不然你要去撞行人。你連檢舉權都沒有。

行人甚至都沒有放棄自己權利的權力。

美國加州蒙特利爾市警察釣魚執法,行人停在人行道,揮手叫機動車輛先行,只要你敢過就一張罰單,簡單的理由就是行人沒有放棄自己權利的權力,機動車輛必須遵守法律規定,警察就是執法者。
Rexmax
現在受美國管轄了嗎?[笑到噴淚][笑到噴淚]
ace ventura
差不多 台積電都要變成美積電了不是? 恐嚇一下馬上拿1000億美金出來增加美國競爭力和就業機會[笑到噴淚]
當然是........不能問。會停權。

以前有天橋。有地下道。怪我們嗎

天橋你怎麼走,不會有車衝上來吧。地下道。除非被捷運撞到。或是幽靈馬車。

帝王沒天橋,沒地下道。

選我正解。







01,不能買草莓。會停權喔。feedback很重要喔 請+5
汽車道底家啦
2025年了還有人要求恢復天橋設計,可憐。
汽車道底家啦
開車不長眼就不要上路,連左右轉注意行人的能力都沒有,那你的車乾脆也走天橋算了。
其實台灣雖然交通設計有瑕疵,但真正的問題是,不論是走路還是駕車,彼此不願意禮讓或等待,導致常常發生意外。

其實有很多國家的道路設計比台灣還慘,但不論是人還是車,只要往前走/開,自然就會互相禮讓,有種無形的默契。但台灣常常是看到人打燈就加速,看到路上有人就衝,想說衝過去後面的會讓,或是趁他還沒到某個點之前衝過去超越,省得等待的時間。久而久之,大家不願意停下來多看,遇到路口時,有慢或停的標誌又不願意減速或完全停下來,這在國外是一定要慢或停的。
ace ventura
去日本玩禮讓汽車很多次, 還沒有一次成功過[笑到噴淚]
HHLZR wrote:
第一先釐清 現在是行人自先違規在前

所以你這個時間點來檢討行人做甚麼?
2024年交通意外死傷數據昨天公布了,台灣還是維持一年接近3000人死於交通意外的高水準表現
比人口五倍的日本死亡人數還多
裡面有多少行人被汽機車撞死?
裡面又有多少行人是守法被撞死的、多少是違規被撞死的?

HHLZR wrote:
現在所說的是行人自身也要守法 而不是只要求使用機動車輛才要守法才行

誰跟你說行人就可以違規的,從頭到尾是不是你自己在那裡幻想
開車禮讓行人很痛苦對不對,才讓你花費心思整理一串行人違規的圖
笑死人。


HHLZR wrote:
行人打著弱勢旗號 就不用守法注意安全啊

所以你想表達的是,你口中的行人(包含小孩、老人)
應該跟酒駕、並排違停、毒駕、拒檢衝撞員警、國道競速、逆向、誤踩油門撞死行人的汽機車駕駛,大家一起被檢討,對嗎?

一天到晚帝王的叫

〉你媽走在路上也是帝王,誰准你媽在斑馬線上慢慢走,少在那裡裝弱勢還不給我跑起來。
現在是怎樣,弱勢就可以無視交通法規了嗎?哪天三級貧戶可以隨意零元購也不意外了⋯⋯
HHLZR wrote:
第一先釐清 現在是行人自先違規在前
第二 何謂弱勢行人 違規就違規 牽拖啥弱勢呢
要死 去跳樓跳海撞火車都行 個人自由 但不要害到路上用路人
騎兩輪開四輪 誰會喜歡蓄意去撞人
現在所說的是行人自身也要守法 而不是只要求使用機動車輛才要守法才行
行人打著弱勢旗號 就不用守法注意安全啊 台灣真是充滿神奇寶貝的地方

第一, 行人穿越馬路要違規是有前提的, 你貼的影片並非每個都是行人違規

第二, 弱勢就是雙方衝突, 弱小的一方

第三, 就是因為沒人喜歡蓄意去撞人, 所以法規都會以過失論

第四, 行人本來就要守法, 有誰說了行人可以不用守法嗎?

第五, 弱勢不是打旗號來的, 是比較出來的, 你相對強勢, 對方相對就弱勢
大人跟小孩打架, 小孩需要打旗號說自己是弱勢嗎?

結論, 不高興的話你可以用信賴原則去說服法官
說你是在信賴行人不會違規的前提下才會撞到行人
看法官會不會鳥你
強勢的車輛駕駛都沒辦法杜絕違規
哪來的臉皮去要求弱勢的行人不要違規?
要刮別人的鬍子, 先把自己的鬍子刮乾淨
HHLZR
又一個上帝 好啦 下次閣下可以去挑戰火車鐵軌好了 違規還可以雙標
路人39
沒能力反駁就不必發文挑戰鄉民了[笑到噴淚]
本來就有的事
都一樣是國人
駕駛人素質不佳,行人能好到哪裡
汽車道底家啦 wrote:
所以你這個時間點來檢...(恕刪)


檢討的是違規仔 違規行為 還有因為 身分是行人 還會有不同標準啊 台灣真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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