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就標準違規刁民又愛浪費社會資源又不是前方車禍擋路、道路施工,看到左轉標線還直行?該去看眼科了吧這廢鴿明明可以改開不依標線行駛(道交48-1-2條)但是四輪大爺就是有特權而且認真開罰單的警察會被找主管和議員找麻煩,所以乾脆就擺爛當違規魔人的夥伴
ettvyang65 wrote:1.為了600元,我花了兩個多月的時間,值得嗎?2.民眾檢舉有權無責,他花個幾分鐘剪輯,我卻要花兩個月時間去申訴? 你只是花了幾分鐘的時間上網申訴,那來的花兩個月去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