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他違規但是他違規太不明確了我要依照第23條第4款欠缺具體明確 規定不予舉發 台中警察正常表現派出所斜對面併排違停都造成交通堵塞了員警會可以選擇性失明沒看到(就是說你西屯派出所!)水湳派出所有個員警違停罰單開的太認真被調到大安分駐所
檢舉!至少把法規條文弄懂,違規成立要件先熟悉!若不學無術,只想亂槍打鳥,製造公務機關困擾,浪費執法人員時間、納稅人稅金。模棱兩可的檢舉,即使不合情理,執法人員敢不開單?而明顯會被打槍的檢舉,執法人員豈敢開單跟自己過不去!所有熱心維護交通的檢舉人,至少用點心熟悉法規條文,別變成只逞私慾的無恥之徒!
ChangAaron8986 wrote:所有熱心維護交通的檢舉人,至少用點心熟悉法規條文,別變成只逞私慾的無恥之徒! 一般民眾依規定提出交通違規檢舉,民眾只能依照駕照考試規定判斷哪些行為是違規?例如紅線是不能停車或是臨時停車,至於法律規定屬於專業層面,由警方專業審核認定我曾親眼看過路邊停車格還有二個空位,但是因為是收費停車格,違規車主為了不想被收停車費,硬是停在路口轉角紅線上,當天我走路經過,沒時間理會,另一次遇到二部車違規停在巷口轉角的二邊,巷子寬度只能讓一部小型車與機車會車,害我車子開不進去,離開該巷口,馬上報警處理違規車,違規停車影響我通行,就不能怪我找警察修理你
三分鐘影片不是台中市政府訂的要問前任交通部長國材兄不過,他也只是當官的,還是要聽黨的指示。黨,向來疼愛計程車司機,為了保護忠黨愛黨的計程車司機,不再因隨意亂停車載客遭受檢舉,明定了要有三分鐘影片。但畫質清晰的三分鐘影片檔案都超過上傳檔案的限制,所以,我們就清楚黨如何愛選票了。
不只台中市,全台警察幾乎都這樣。但這能怪警察嗎?是主管機關交通部認為"違罪"且檢舉太多了(交通部不去檢討為何檢舉太多?就是有太多違規才造成檢舉太多,就像周星馳在武狀元蘇乞兒裡說的:丐幫人數多寡並非由我決定,而是由你決定),強行修法的
Taiwan Nice wrote:不只台中市,全台警察幾乎都這樣。但這能怪警察嗎? 不只台中市,全台警察幾乎都這樣。但這能怪警察嗎?錯誤喔有些縣市影片刷過去會開臨停台中 台南 高雄三個特別會勸導變成不會開講白一點故意不開同樣標準別的縣市都能開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