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氾濫警察害的,台中市檢舉回覆,未有停車超過3分鐘影像

我知道他違規
但是他違規太不明確了
我要依照第23條第4款
欠缺具體明確 規定不予舉發

台中警察正常表現
派出所斜對面併排違停都造成交通堵塞了員警會可以選擇性失明沒看到(就是說你西屯派出所!)
水湳派出所有個員警違停罰單開的太認真被調到大安分駐所
林北檢舉達人 wrote:
因無法確切看出駕駛座有無人員、

你沒拍到駕駛座


放心,政府規定要貼透光率要高的隔熱紙之後,沒有什麼是拍不清楚的!
檢舉!至少把法規條文弄懂,違規成立要件先熟悉!

若不學無術,只想亂槍打鳥,製造公務機關困擾,浪費執法人員時間、納稅人稅金。

模棱兩可的檢舉,即使不合情理,執法人員敢不開單?而明顯會被打槍的檢舉,執法人員豈敢開單跟自己過不去!

所有熱心維護交通的檢舉人,至少用點心熟悉法規條文,別變成只逞私慾的無恥之徒!
林北檢舉達人
弄懂,結論就是可勸導
ChangAaron8986 wrote:
所有熱心維護交通的檢舉人,至少用點心熟悉法規條文,別變成只逞私慾的無恥之徒!

一般民眾依規定提出交通違規檢舉,
民眾只能依照駕照考試規定判斷哪些行為是違規?
例如紅線是不能停車或是臨時停車,
至於法律規定屬於專業層面,
由警方專業審核認定
我曾親眼看過路邊停車格還有二個空位,
但是因為是收費停車格,
違規車主為了不想被收停車費,
硬是停在路口轉角紅線上,
當天我走路經過,
沒時間理會,
另一次遇到二部車違規停在巷口轉角的二邊,
巷子寬度只能讓一部小型車與機車會車,
害我車子開不進去,
離開該巷口,
馬上報警處理違規車,
違規停車影響我通行,
就不能怪我找警察修理你
檢舉限縮~"微罪不罰"是社會道德敗壞,人性崩殂的元兇!...

想想中國的法不責眾,美國的零元購...這社會沒有那些"雞婆"的人會怎樣?小孩受欺負、老人路倒都沒人管.
台中警察就是一個字

ㄏㄏ
三分鐘影片不是台中市政府訂的

要問前任交通部長國材兄

不過,他也只是當官的,還是要聽黨的指示。黨,向來疼愛計程車司機,為了保護忠黨愛黨的計程車司機,不再因隨意亂停車載客遭受檢舉,明定了要有三分鐘影片。但畫質清晰的三分鐘影片檔案都超過上傳檔案的限制,所以,我們就清楚黨如何愛選票了。
林北檢舉達人
沒三分鐘,沒種的警察一律都是勸導,別的縣市會開臨停,你就知道為什麼了
Taiwan Nice wrote:
不只台中市,全台警察幾乎都這樣。
但這能怪警察嗎?


不只台中市,全台警察幾乎都這樣。
但這能怪警察嗎?

錯誤喔

有些縣市影片刷過去
會開臨停

台中 台南 高雄
三個特別會勸導變成不會開
講白一點故意不開
同樣標準別的縣市都能開單
Taiwan Nice
不是這樣的喔!把目標再縮小些,改成地區,會發現同樣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只有少數幾個地區的警察比較保守,這基本上也是看上面的意思而決定的。
警察還不是要看上面的人臉色,而上面的人就是要看民眾的臉色,其實這是反應出這個國家用路人的素質,多數人想要方便大過於安全,不違規的人就是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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