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汽車路邊停車,後方機車騎士,嚕上去

後車未注意前方狀況並保持安全距離,後車全責!
拖鞋老歸老~~
但是才剛停也打著方向燈~~
等前方黑車駛離要停進停車格~
這操作~~~有毛病嗎???
我覺得機車問題比較嚴重!!!!
thomas528tw
打雙黃燈是錯誤的,一般情形,雙黃燈是代表有特殊狀況,警方也有說明過了,正確的是打方向燈(https://udn.com/news/story/7266/8440449)
richard1126
thomas528tw大~~~感謝分享!!!!!
有煞車還是撞上去

他真的不適合再騎車!


不太可能肇事主因。
甚至是零肇責(很有可能),因為並沒有無故煞停在車道上,影片中很早就看到汽車打方向燈了,到了路口要右轉當然要慢下來(就算不是右轉而是要停路邊車格,汽車是前方車、沒有變換車道、早早打了右方向燈、不是突然急煞減速,準備停車,是有合理原因的)。
機車騎士就是未保持安全距離、未注意前方狀況。
但機車騎士一定有受傷,到時候只要汽車有1成肇責,也會變成以刑逼民,然後汽車殘值幾乎為零,賠償起來,誰賠比較多還真是難講。

翔仲科技 wrote:這事故,汽車很難脫身!可以說必賠....比例高低而已。

不管任何理由,在綠燈時,前方無狀況,完全沒有任何理由,可煞停在車道上,尤其是未緊靠路側狀態下!

汽車方,還可能負肇事主因。
跟太近...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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