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車突然騎到內線,被撞滑很遠

前面是百福社區
要左轉的機車很多
以前是要待轉
後來改成機車走內線直接左轉
所以機車路線沒錯.
只是靠內線的有點早
但被撞時地上已經有第三個左轉要走內線的箭頭
所以沒有違規
若騎40幾也沒錯.
只差沒打方向燈.

汽車超速
那邊限速50開63
如果汽車沒超速
不會追上機車
就沒車禍了
結論
兩方都有錯

題外話
要左轉百福那個路口
之前有個汐止警察騎車追毒販
超認真從汐止追到基隆
結果不慎撞上中央安全島殉職
後來就改機車不待轉了
不知道有沒有關聯?
這種滑法,很安全,人沒傷,不過騎乘技術太差勁,不注意後車,也不打方向燈。直接左轉是給你方便,但沒叫你隨便。
標題沒有騙人

真的滑蠻遠的

變換車道不是打了方向燈就可以硬插,直行車路權還是比較大的
只是台灣的法規落後,判下來又往往以人受傷為主,逐漸養成不守法治的觀念
看到機車切到中線還不轉正就該直接按喇叭示警了吧?

這機車擺明就沒在看後面

變換車道又不讓直行車

偏偏騎得不夠快又根本都沒在注意路況

真的你騎得夠快那後面也撞不到
鬼切
機車的罩門在於,變換車道未注意周遭動態
直行小黃相對肇責比較輕
技術太差
竟然沒把車子撞爆炸
人也活著
差評
2壘安打....................
快跑啊..........
無分慘壘~~~~~~
台灣無論 2輪4輪

換車道很少在管 原車道正常行進車輛 (看到方向燈就加速的活該)

不管有沒有打方向燈 拎爸要轉就是要轉 撞到就是你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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