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違規請送正確法條,送錯就是高機率不舉發

這不是正常嗎?

算了

上次看到你同車道 還解釋轉彎車讓直行車

就知道素質了
檢舉超越停止線也要寫一篇作文
吃飽太閒
整天想著怎麼搞人
所以限制一天只能檢舉3項, 保證檢舉品質極佳, 不會選錯條.
在高雄
送舉發案件時
舉發條例選錯(或不正確)
三民二分局
一率不舉發

其他分局
會舉發(即使選錯條例)
可能承辦員警
以不同條例開製罰單

原因是
"同樣違規"
"送同樣條例"
三民二分局
不舉發
其他分局
都會舉發
送錯法條真的就是看承辦要不要退回補正,

還是警方自己修改舉發。

還有補充說明,樓主說的不依,

全文是不依標線號誌指示轉彎或變換車道,
重點需有轉彎或是變換車道,
最常見檢舉此條的違規樣態是 "跨越雙白線" 。


至於紅燈越線、占用機車區是違反60條(概括承受),
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

檢舉久了就會熟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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