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wrote:
笑死 從外側車道往內直接跨車道切西瓜 就可以開一張,然後那條機車當下那條車道標線 肯定有直行頂多+右轉 絕對不會有左轉標線 所以未依標線行駛還可以再送一張。


雖然我沒有很贊同機車的行為~但.就規則而言.機車停等區.不是車道.沒有您所謂外側車道直接左轉的違規問題.按照機車停等區設計的原則~汽車確實是要等機車停等區的機車.全部清空後.汽車才能行動

與其說.機車對汽車逼車.但反過來說.汽車是後車.說汽車對機車逼車.也不為過.所以我才說.汽車這個檢舉成案..有很大的爭議

我平常.雖然是偏向檢舉派的.但.我是汽車的話.我不會去檢舉機車.人家.機車.停在機車停等區.就是擁有比較優先的路權.無論機車要直行.要左轉.都是他的權利.我會等機車全部往前消化完(無論他是要直行或左轉)~我汽車才會開始啟動~因為他機車停等區就是在前方.本來就是有優先路權
jiahsien
沒事,不只汽車可能跟機車碰撞,我還看過停等區機車自己互撞呢,呵呵
葉梓楓
確5
這檢舉能成立,替台灣的交通規則感到心寒。紅燈時要機車往前擠別檔到汽車大爺的路,綠燈時機車出現在汽車前就是逼迫讓道,難道不該等前方淨空後後再通行嗎?
機車這樣騎是不好,不過讓人吃驚的是,竟然「舉發」!這機率實在太低,好樣的
這影片其實並沒有構成危險駕駛,

所以舉發的內容應該是假的。
allenhuang1971
如果這樣都能成案...危險駕駛條子說了算
CONA24
我也認為看起來沒什麼事發生啊,我看了3遍欸[挖鼻孔]
我是覺得不到要檢舉的程度

機車停等區可以廢掉了嗎? 還有機慢車優先道

機車需要的是平權,不是特權
無法理解要左轉的靠右
要右轉的靠左
這些人腦袋裡裝的是甚麼
就算停等區地上有畫箭頭提示
他們還是看不懂
這樣可以舉發成功43條喔?
好多次遇到比這更嚴重的逼迫讓道,警察都回覆說沒有刻意、針對、多次,所以不舉發。
查了法規,其實43條本身並沒有說要多次,主要是有造成危險迫害就可以舉發,但不知哪個單位開始自己補充那個多次、刻意、針對性的?
東風景川 wrote:
其實他到停等區可以再...(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影片畫質有4K嗎?
看起來像是1080P硬上的假4K XD
台灣機車真的很會亂竄或鬼切 駕照都拿雞腿換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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