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七八糟~~"自家用"愛怎麼貼就怎麼貼,別人管不著,但是計程車不是個人交通工具吧,也被歸屬於"大眾交通工具(也享有各類補助)"的一種,怎麼可以這樣子亂搞呢?交通部監理單位都睡死了嘛~連一個計程車、大貨車(這些營業車最簡單管了)都管理不好的交通部,我們還能期待甚麼?
kenny2561 wrote:連一個計程車、大貨車(這些營業車最簡單管了)都管理不好的交通部,我們還能期待甚麼...(恕刪) 期待他們少A一點錢...這應該是要去局部烤漆吧?或是... 刑事局在採集指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