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車道右轉彎,不先駛入外側車道(行政訴訟中)114.12.18更新

不知現場狀態,看google map,慢車道扣掉路邊停放的汽機車,寬度剰不到一半,看來想右轉只能表演「試圖」開進慢車道
fruits0800
尋夢人生 你這種認知,會害死自己。若造成別人傷亡,鬧上法院,路口轉角10公尺 + 沒有畫設停車格,你就吃虧了。
不破紫吹
尋夢人生 10公分白線外都不能停車,是慢車道。


這是95年修法前的102條,第五款汽車右轉只能從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修法後加入慢車道,但罰則依舊只有外側車道。修法前盛昌街就是依照第三款開到路口後右轉,不能從慢車道右轉。
huang635555
這個好像有改了!
尋夢人生
對,就是改成現行的法規,我只是做前後比較,但是罰則並沒有變,還是只罰外側車道,沒罰慢車道。
法嚴執輕?
A辣愛怕跑 wrote:
街景圖 是 上面...(恕刪)


那個白線若有15cm,就是路面邊線,那所有人就都沒事了。
但目前看起來,那白線僅10公分,右邊變成慢車道,所有人都有事。
停車的變成停在慢車道,轉彎的變成一定要開進慢車道才能轉彎。
問題慢車道停滿了車,要怎麼開進去轉彎?半台車進去表現一下守法的誠意,這樣還會被檢舉嗎?

請問樓主照片方便貼上來嗎?罰單應該都會附照片,如果你至少有2個輪子進去的話,還可以凹看看就是因為必須閃避違停車輛所以沒法完全駛入外側車道。
fruits0800
轉彎就是要關門,不管10公分或15公分!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我只能說你理解法條的方式很特別!祝你順利......你真的懂法條的話就不會這樣開而受罰,你現在是受罰了才去找法規,來合理你的駕駛方式,這樣的話,想法或邏輯就會失真......
劉奕兒612
[你駕照掉了]
如果訴狀都遞出了, 法院也收件了, 那訴狀上"事實與理由"中的理由, 可以說說嗎? 畢竟那是你攻防上最主力的部分... 還有, 準備了什麼"證據"?
哇~你這麼大個人,保鑣的鑣都能寫錯啊?! 木字邊的嘛-阿仁《無間道》
Zood Reenk
你寫的內容很不錯,有實用的也有幽默的。
A辣愛怕跑
你寫的內容很不錯,有實用的也有幽默的。5
第 95 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但遇有特殊情況必須行駛左側道路時,除應減速慢行外,並注意前方來車及行人。
四輪以上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在劃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道路行駛,除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不得行駛慢車道。但設有快慢車道分隔島之道路不在此限。




第 97 條
汽車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
一、均應在遵行車道內行駛。
二、在劃有分向限制線之路段,不得駛入來車之車道內。
三、在劃有行車分向線之路段,超車時得駛越,但不能並行競駛。
四、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
汽車在設有慢車道之雙向二車道,除應依前項各款規定行駛外,於快慢車道間變換車道時,應顯示方向燈,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第 98 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車道數計算,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一、大型汽車在同向三車道以上之道路,除準備左轉彎外,不得在內側車道行駛。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三、執行任務中之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工程救險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
四、由同向二車道進入一車道,應讓直行車道之車輛先行,無直行車道者,外車道之車輛應讓內車道之車輛先行。但在交通壅塞時,內、外側車道車輛應互為禮讓,逐車交互輪流行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
五、除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外,不得駛出路面邊線或跨越兩條車道行駛。
六、變換車道時,應讓直行車先行,並注意安全距離。
設有左右轉彎專用車道之交岔路口,直行車不得占用轉彎專用車道。
汽車在調撥車道或雙向車道數不同之道路,除依第一項各款規定行駛外,並應依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行駛。



***************************************************



交通規則裡頭說的車道跟慢車道是不同的概念,外側車道說的從來都不是慢車道。

一快車道+一慢車道的路段,快車道可以合法右轉,多車道是指有二車道以上的道路。

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如果慢車道是外側車道,沒理由何汽車不能行駛慢車道(例外只有起駛、準備轉彎、準備停車或臨時停車這四項)?


結論就是一快車道+一慢車道的路段,快車道可以合法右轉。二快車道或二混合車道以上道路就要在外側車道右轉。
尋夢人生
加5分,觀念完全正確,用98條來解釋內外側車道應該比較清楚。
劉奕兒612
懂得就懂+5
判決結果出來後不管輸贏拜託一定要把判決書PO上來
這個問題我也是想很久很想知道法官的見解是怎樣
huang635555
現在已經改成右轉,靠最外車道
尋夢人生
並沒有改靠最外車道喔
既然是民眾檢舉,

你除了右轉沒有關門,

可能還沒有讓慢車道的直行機車先行。
尋夢人生
交通部63.12.11.交路字第11245號函汽車行經交岔路口時行車規則:(一)汽車行經交岔路口右轉應讓右側慢車道直行之各型車輛先行。
hpvs19
右轉車未依規定距路口30公尺前先打方向燈並駛入外側車道(右側如有慢車道,慢車道即是外側車道),變換車道時須讓直行機車優先通過!
huang635555
撇除機車左轉,很多機慢車道,在轉彎處前方都改成虛線跟共用車道了
尋夢人生
我就是讓右側慢車道直行機車先行被後方汽車檢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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