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實說這種地下類水溝蓋人口蓋的有多少人停車時會低頭看一下子呢?在沒有明顯標示下,除非被處罰吃過教訓,有多少人知道呢?交通處罰原則不應該存在為了處罰而處罰的現象就像原本是白線停車格,因故取消覆蓋黑漆,這種做法時間不用久就會掉光,然後在停車格稀缺的台灣,光搶停車格就來不及了誰還會在仔細觀看呢?
bus.mister wrote:無劃紅線即可開罰,這不是常識嗎?駕照是怎拿的???消防栓/消防箱/消防採水口/消防通道/消防門/防火捲門/逃生梯出口/逃生爬梯/防煙捲廉...等消防設備,依規就是不能停車阻擋,或其他方式阻擋,違者可免勸導直接開罰。 問題是誰知道那是消防栓?地上式的大家一看都知道是消防栓所以不能停是常識停了被開單也是自己鼻子摸摸但這種地下式的消防栓沒標示誰知道?誰會知道?如果沒標示沒人知道那就應該要標示讓大家都知道有標示讓大家知道還停那被開單只是剛好而已所以,這件事的重點是“讓民眾知道這是地下式消防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