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都覺得對方會停讓,所以兩個就撞在一起了

看到漂亮妹妹想要電話
Eigen wrote:
又是張雞腿換來的駕照~~

人家有臉把影片放上來
就是認為自己為沒問題
影片下面有原PO的回覆

小姐等你扶
船舶 (跟飛行器) 的設計:左側 (Port side) 是紅燈,右側 (StarBoard side) 是綠燈。
汽車的道路通行規則也是一樣,只是汽車沒有裝上紅燈跟綠燈。
建議未來的汽車也都一律在Port side裝紅燈,StarBoard side裝綠燈。

以這起事故來說,四輪汽車會看到機車的Port side (看到紅燈)。大家都知道看到紅燈要停嘛,駕駛就知道自己是避讓車,要讓機車先行。
反之機車會看到汽車的 StarBoard side (看到綠燈)。騎士就知道自己是優先車。

這樣大家知道為什麼我們會說「左邊車要讓右邊車」了吧。就是從航海避碰規則而來的。

當然,在道路上有除外狀況。航海避讓也是有例外規則,例如遇到漁船、操控能力受限的船、錨迫船...等,就另有規範,而不適用此左側讓右側規則。
derhundkampfer
你講的是規則 台灣的核心競爭力就在無視規則
這裡是 01 ~~

四輪全責 !!
攝影車責任較大,機車這條有雙黃線

攝影車駕駛行經這種無號誌路口就該含著煞車以備不時之需,只能說經驗不夠。
看到妹就故意輕撞要聯繫方式
這手法以前就有人使用過拉
效果不好
路人39
報警後三聯單上自然會有對方電話和姓名, 不必刻意去"要"[偷笑]
這要電話手法太拙 一看就是新手慢慢來
騎機車,已經算是弱勢,從路權上汽車本就該是主線車先行,在道路上禮讓比自己車弱勢(尤其是行人),這是很容易做到。

開小轎車,有很高比例是"自以為是",從不為其他車種考量,除了不禮讓行人或機車外,在高速公路上,沒事還喜歡鑽到大型載重車前,然後還踩煞車減速,或許很多很多次沒事...但只要一次有事,升天的機率非常高!
derhundkampfer
"在道路上禮讓比自己車弱勢(尤其是行人),這是很容易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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