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翔黑熊 wrote:https://autos...(恕刪) 這些測速照相機、區間測速、違規取締...就是當地政府政府的收入毫無疑問我只要求地方政府把這些交通罰鍰都必須實際支應在改善交通與路況不得挪為他用並且將收支透明公開
大翔黑熊 wrote:無意找到一則新聞,說有一國家省份準備廢除省內所有測速工具,而文章末也說,台灣因超速造成事故占所有交通工具事故才2%,本人也覺得現在區間測速、固定桿測速、浮動測速太氾濫,連136太平-國姓段出現一大堆測速相機,其中還有一桿是限速30公里,交通部該管一管了,國旅不只有被高價住房害死,連全台氾濫測速工具也是禍首 1.道路的最高限速有檢討的空間各種道路的最高速限應檢討並統一,現行的速限太混亂了2.超速、闖紅燈、科技執法密度遠遠不足3.交通違規的收入作為中央、地方政府比例應降低50%;現行司法判決、賠償太輕的情況下,又不願提高保額影響選票,剩下50%作為交通違規受害者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