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BMW超速撞死人!台中婦亮「中低收證明」擺爛…分80期賠18萬判關8月

這貨才被判8個月 根本賺到
而且他當真被關後
出獄後根本不會賠錢
被害人家屬最後只能把債權 賣給產權公司
可以開車撞死她、說是情緒激動非預謀、大不了罰二倍關1年賠36萬元。

等等、是機車騎士閃紅未禮讓、那就是死好、要機車騎士改賠對方才對!

死者為大的陋習要改革!
她的「中低收入證明、身心障礙證明」是怎麼來的?

有沒有涉嫌賄絡或偽造文書?
sunflower2251 wrote:
中低收證明

曾經在某縣市政府暑假工讀,查訪北部沿海某鄉中低收戶
有窮到住在沒有屋頂的廢棄屋的真窮人
有窮到屋裡有電視、冷氣、轎車的假窮人
知道是查訪員還將我們圍起來要求當場寫報告

台灣最賤的就是交通受害者人命
交通責任分配,30%/70%大家都分攤一點是常態
沒有是非、沒有公平正義,就是你好我好大家好
有中低收證明...............BMW可能不是她的, 不然就是好幾手.

畢竟相關證明都有規定標準. 除非公所人員瀆職
JimmyHa4409
不一定是這樣, 很多行業都不用繳稅!
CODOME
你太單純了,周遭中低收,甚至低收的,生活過得都不比我們差。
watson0106 wrote:交通責任分配,30%/70%大家都分攤一點是常態

喂~本案撞死人換成是你媽,你會覺得:

1.好險撞死人很便宜!
2.王八蛋,閃紅燈不停,害我媽撞死人!還要賠三寶錢!?
3.不行!撞死人就是不對,我大義滅親,讓我媽進去關8年!!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這樣才判8個月?

台灣非政要權貴的命都不值錢!

懂得都懂
hch2006
請問哪國的政要權貴的命不值錢?
ne5532 wrote:懂得都懂

喂~本案撞死人換成是你媽,你會覺得:

1.好險撞死人很便宜!
2.王八蛋,閃紅燈不停,害我媽撞死人!還要賠三寶錢!?
3.不行!撞死人就是不對,我大義滅親,讓我媽進去關8年!!
有些人活的陰險卑劣,卻嚐盡了榮華富貴,就不要想死的心安理得!
shuling0909
閃紅燈不停(或減速查看)跟闖紅燈有沒雞霸像?自己的命都不愛惜了、被收走只是剛好。
關一個月抵五十萬

難怪........
sunflower2251 wrote:
開BMW超速撞死人!台中婦亮「中低收證明」擺爛

難怪之前申請不過,原來開國產車資格不符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