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BMW超速撞死人!台中婦亮「中低收證明」擺爛…分80期賠18萬判關8月

家屬求償200萬(另200萬強制險)還降到100萬都不肯付,

「只賠18萬,頭期款給2萬,要分80期償還」這是人話嗎?

台灣的法律也真...

開BMW超速撞死人!台中婦亮「中低收證明」擺爛…分80期賠18萬判關8月三立新聞網

台中一名53歲朱姓女子開車超速,在路口撞死騎機車的趙姓男子,一審被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檢察官不服上訴認為量刑過輕,趙男家屬也指控朱女開BMW撞死人,調解時卻拿中低收、身心障礙證明擺爛,堅持只賠18萬,還要分80期給付,怒轟「一條人命只值18萬元嗎?」法官審酌朱女至今未取得被害人家屬原諒,犯後態度不佳,二審撤銷原判決,改判8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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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男家屬指控,案件調解時,他們要求朱女賠償400萬元,含已領強制責任險200萬元,朱女開BMW名車,撞死人後還去看棒球賽,卻提出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證明規避責任。家屬一路讓步最終僅求償100萬元,但朱女仍堅持「只賠18萬,頭期款給2萬,要分80期償還」,怒轟朱女雙手一攤擺爛,難道「一條人命只值18萬元嗎?」
不懂為什麼還可以分期 18萬我可以不要 我要對方關到死😡
八個月也是挺划算
原來開雙B的是中低收入戶!

領薪水的乖乖繳稅,
擺攤賺很多的,
不但不用繳稅,
還可以領補助。
domobl0l
有一個朋友做檳榔生意的,也是中低收,不過月入百萬而已
On9ccc
查到家底 稅務局也順便。我是不信沒人怕稅務局啦
因爲檢察官 法律都判過失致死 如果轉殺人罪 那狀況就不一樣
還是一句老話, 行走江湖, 保險要夠. 對自己對別人多少有保障.
在台灣亂開車撞死平均賠個400-500萬就能緩刑免關,
但如果擺爛不賠, 最多也關不到1年, CP值超高
sunflower2251 wrote:
「中低收證明」


這張證明就是免死金牌,還有很多其它福利,如同殘障證明,這張證明,至少價值百萬!
台灣法律懂法的在玩🤣
人人皆如法炮製,馬上就賠錢了🤣
MICHAELCUB81 wrote:
這張證明就是免死金牌,還有很多其它福利,如同殘障證明,這張證明,至少價值百萬!
.(恕刪)


找國稅局查她,破她的免死金牌,再追罰四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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