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565692 wrote:為何要匿名呢.我認為...(恕刪) 對阿連以後憲調單位接獲檢舉或者是其他線報一律都要公布姓名電話地址啦!(例如上各大報頭版~舉例AAA檢舉某人賄選成功!地址電話如下:ABCDEFG)這種愛國愛民的做法一定要像這位大大說的要公布出來喔
jovi0001 wrote:看起來買行車紀錄器就可以錄影檢舉了?好像不錯的樣子耶買行車紀錄器可以抓亂丟垃圾 亂丟菸蒂 亂噴煙 亂叉隊 開路肩 通通都可以檢舉 還可以保障自己行車狀況一舉數得 燒成光碟,或能從影像中剪輯環保局承辦人會很感激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