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台灣車禍被稱呼為三寶一事

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違規或是沒有禮讓行為單純只是不道德或不遵守法律
這些人懂道德也懂法只是不想遵守
三寶則是不一樣的定義
他們的行為並不限於上述行為
只是很多腦袋不好的人會隨便混淆
自以為聰明
平常也懶得說明糾正
蒼天浩月 wrote:
我知道大家都認為無論是開車或騎車不遵守交通規則而違規,或是沒有禮讓行為,一律都被叫三寶

我機車 + 汽車 的行駛時間 全部加起來也快三十幾年了

把我所觀察到的 也給大家一個借鏡

首先是大客車 沙石車 客運的部分
其實他們的迴轉半徑很大,也有內輪差
但我發現很多人都不太明白,這些距離有多少,而導致常常不小心被捲進去而死掉
這部分在車子的前半部都算是危險的,因為當輪胎轉向時,最先進入的會是前半段,而這時候很容易出現所謂的視線死角,所以只要把握一個原則,當前半部還沒回正時先不要急著行駛,無論汽車或機車都是如此


再來是違規停車的部分,我開過車也騎過車,所以很清楚知道違規停車的心理的想法是什麼,那就是貪‘方便’,我知道停車這件事對開車的人是很痛苦的,常常都要找車位,有時候連車位都沒有,又畫一大堆紅線,尤其是馬路邊的攤販,或是店家,如果要找個車位,可能要停到很遠才行,但我所觀察下來的結果,真正會這麼做的並不多,所以才會導致常常因違規停車而發生意外


在來方向燈的使用,我發現方向燈會打的還是會打,不會打的還是不會打,我覺得這跟個人使用的交通工具習慣有關,因為我老婆就是如此,我說很多次了還是會忘記打,認為我轉彎或變換車道,後方車輛會知道我在做什麼,這樣的想法我只會用三個字來形容,那就是‘’太靠勢‘’(台語)
沒發生意外時是沒關係,但發生的話之後會很麻煩的
至於打了方向燈卻轉向另一邊,這個也很常見,所以如果看見前方打燈時,卻轉向另一邊的話,那就表示輪胎轉的方向,實際就是要走的情況,最簡單也完全不會出事的辨別前車行駛方向的方式,那就是看輪胎方向準沒錯,無論汽 機車 都受用


而行人過馬路的部分,開車的人,轉彎時別油門直接踩下去,可以先緩慢前進,然後再停看聽,確定沒人再油門一敗過去也可以,因為有的人會突然在你快到一半時衝過去,有的是根本沒再看有沒有車,就直接走過去

而行人的部分 ,當過馬路時 也需要先聽看聽
有的車速很快,有的不會讓,那都無所謂,先留意有沒有車比較重要,假如對方要讓你先走,不仿點頭示意一下,對方看了也會很開心,為什麼我會這麼說,因為我常常讓行人會被點頭,而我過馬路時,也會向其他讓我的駕駛也會點頭

其實交通意外,在哪個國家都一樣
我覺得每個人都要有防衛駕駛的習慣養成,可以避免掉很多很多沒必要的情況發生
多一點禮讓 少一點衝突,開開心心出門,平平安安的回家才是最上上之策,難道不是嗎?

在人們口中的三寶行為,我幾乎全都遇過,但我不覺得那些是三寶,反而是駕駛人的素質及個人行為,那些我遇到的三寶雖然遇到我沒有發生任何事,但如果他們的行為沒改,那就很難說了


下面的影片
是來至日本,我只能說任何國家都一樣,
三寶並非是三寶,而是~有沒有將心比心



華國三寶只是一堆道德蟑螂給予的稱號
事實上華國人會有交通問題, 還真的不是一天造成

像是行人過馬路,其實可以很簡單又安全,設個行人通行鈕就好
路人安全兼顧行車順暢,也不會發生不禮讓行人的情況,讓責任歸屬更明確

使得行人要過馬路就要遵守法律,養成習慣按通行鈕,而不是想過就過
也不會有汽機車還在路中間沒班馬線的地方,禮讓行人的荒唐畫面產生



也不會有路人膽子大到去踹車子






政府知道嗎? 知道
但為什麼不設通行鈕? 讓路人養成良好的過馬路習慣???

因為要賺罰金的錢

解決之道
就是換一台車
換 車殼結構比較剛硬的車
以免被 三寶給 撞死
吾人能做的 也只能這樣了
靠政府 靠教育 靠宣導
可能要等到 兩佰年後
葉梓楓
真的5
buzzbee
[真心不騙]
違規停車這部分,我要補充一點

「占用騎樓」


騎樓是給行人走的,也因此政府才可以不設人行道,汽機車可以很自在的停在騎樓外的白線上,不會擋到店家門面。

但台灣的騎樓常年被住戶及商家占用,不只行人沒地方走,汽機車停在騎樓外的白線還會被店家白眼,他們總會說「會擋到我們做生意」、「我們的車出不去」。

這些都是違法的陋習,也間接導致「有白線卻不敢停」的病態現象,而這一切病灶的根源都是「占用騎樓」

不久前才有行人因為騎樓被店家占用做生意、行人只能走在車道上結果被車撞死的悲劇









BlueSky5230
政府只罰違停騎樓的人不罰店家,所以導致店家的法律觀念也變質了。店家和房東應該有責任要維持秩序,否則放寬可以蓋騎樓式的效益蕩然無存。
有些人真的不適任,但是又可以繼續上路。政府管理不當是很大主因。

對於違規撤銷執照的認定要再提高,畢竟記點後參加道路駕駛講習根本就是浪費彼此的時間。
不如直接撤銷執照和扣牌,簡單又直白。
不要每次有人因這種最基本的法律無法遵守導致傷亡時,才來謾罵、處罰和補償。人命這麼賤嗎?
只要肇事者是老人、女人、老女人,就叫三寶。不用在那邊扯什麼道德、懂不懂法。
Freshness wrote:
違規停車這部分,我要補充一點

「占用騎樓」

騎樓是給行人走的,也因此政府才可以不設人行道,汽機車可以很自在的停在騎樓外的白線上,不會擋到店家門面。

但台灣的騎樓常年被住戶及商家占用,不只行人沒地方走,汽機車停在騎樓外的白線還會被店家白眼,他們總會說「會擋到我們做生意」、「我們的車出不去」。

這些都是違法的陋習,也間接導致「有白線卻不敢停」的病態現象,而這一切病灶的根源都是「占用騎樓」

不久前才有行人因為騎樓被店家占用做生意、行人只能走在車道上結果被車撞死的悲劇


日治時期的騎樓設計真的是非常棒,完全保護到行人
但是國民政府上台後就不同囉
因為選票問題與人情事故變的兩黨都不敢去動這一塊交通法規

其實應該規定騎樓不可放置私人物品與開始整平騎樓
與馬路與騎樓相接壤處多畫汽機車停車格(目前市區停車格多半都取消)

就不用在馬路外另外做新的人行步道
路也不會堵到非常的狹窄,影響交通流量
weaber wrote:
我個人覺得的原因啦
這是教育的問題


其實是智商的問題

現代社會的保障
使得許多智力低下但生活可以自理的人活了下來
npnpnp1979
[100分] 智商問題+1 這是蠢蛋進化論的過程..
smd6055 wrote:
很簡單的幾個事實
一通常的三寶,不會看到你這類的文章
二看過你這類文章的,保守估計一半不認同不理解不做到
三三寶之所以為三寶就是因為他們天生就是三寶你擋不住的
四躲不過三寶你也不過是三寶


+1 會知道這些 並 注意 這些 就不會是 三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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