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ChenTW wrote:樓主您可以舉出那條法...(恕刪)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2 條 本規則名詞定義如下:一、高速公路︰指其出入口完全控制,中央分隔雙向行駛,除起迄點外,並與其他道路立體相交,專供汽車行駛之公路。所以在行照上車種只要不要出現"機器腳踏車"的字樣就可以~這點之前就有疑慮...將來如果有引進相似日本俗稱的"k car"的車輛.. 這個550cc排氣量限制將會動搖~
腦殘+智障 wrote:問題來了,300cc的節能小車可上高速公路,550cc以上的萬轉重型機車卻是不能。 問題也來了 550 cc 以上的機車可以上快速道路250 cc 以上的萬轉重型機車卻是不能相信以大大的觀念來說這也是很不公平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