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稍稍透露一下原委嗎?
不懂樓主真正的用意???

既然要大家小心, 為何要將通緝書中的"通緝事實"塗抹不讓網友知道呢?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qoooooo wrote:
不懂樓主真正的用意?...(恕刪)


這是在改裝車SPEC-R 1月號雜誌看到的,我常在這店家維修保養的,店家告發的..我只是有感而發而已

有看過或遇過這人請聯絡第一張圖底下店家的電話...
傳票都貼了, 案由當然要寫清楚,
乾脆貼告訴狀,一清二楚,大家看仔細了還能幫你抓人。
BenQ加油 歡樂活力台灣的真色彩
根據線民指出嫌犯在高雄出沒...躲真遠
同一個人吧?!
http://iven0906.pixnet.net/blog/post/21664895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