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Tseng wrote:怎麼會是我理虧? 疑...(恕刪) 不好意思,其實我根本就是亂猜的,沒有分道線,應該就表示不能併行吧,這麼解釋也蠻合理的,這樣他就錯很多了但如果是可以併行,那...好像就變成你在『外側』車道了...只是由這條路來看,這樣解釋蠻不合理的我本來想,可能是可以併行的.....
fid004 wrote:真熟希的地方~是在麻...(恕刪) 大大也是這裡的人嗎? 已經把對方車噴漆只剩保桿也看的出來, 佩服!或許有人認為我開車有點偏右, 因為這條路程, 在我的右側沒有小路, 叉路都在左側, 為了避免有些由左側小叉路突然衝出的車(南部很多), 通常會靠右一些. 大大有開過應該會有此感覺
tony my wrote:也許我木耳沒聽到方向...(恕刪) 記錄器收音不是很好, 加上我自身聽慣了自己車方向燈作動的聲音, 所以比較聽的出.但對方自己也承認有看到方向燈啊.對方跟在我後方一段時間了, 我早就知道了, 感覺他想超車, 也曾經給過他機會, 但他又不超, 要超不超的, 後來感覺很差就加速拉開距離, 只是沒想到他追上來, 等到我要左轉了, 他卻這時給我來這一撞. 整段影片放出來就知道了, 影片有收到我自己唸唸有詞的說, 到底要不要超車啊.就差沒再去注意他.
SimonTseng wrote:到底要不要超車啊...(恕刪) 個人經驗:當我 (轉彎車) 心中有這個疑惑時,就會讓對方 (直行車) 先過。還有..... 方向燈打太久,速度不夠明確 (由快到慢再轉),都會讓別人誤判。
fruits0800 wrote:個人經驗:當我 (轉彎車) 心中有這個疑惑時,就會讓對方 (直行車) 先過。還有..... 方向燈打太久,速度不夠明確 (由快到慢再轉),都會讓別人誤判。 樓主這樣講不就是有要讓他先過嗎,是後車自己白爛不超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五條 汽車除行駛於單行道或指定行駛於左側車道外,在未劃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應靠右行駛.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45 條汽車駕駛人,爭道行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一、不按遵行之方向行駛。三、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第 47 條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四、未經前行車表示允讓或靠邊慢行,即行超車。第 48 條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