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Shark wrote:
或許有些人是故意擠的,

可是有時候是機車騎在死角裡面,
導致駕駛人沒看到,

只要有看後視鏡,有轉頭看車側狀況,先打方向燈再動作,根本不會發生任何問題!而且當時我的機車還是在大白天有開大燈的,會看不到?是不是汽車駕駛眼殘了!

會出現方向燈號與動作同時發生的,基本上都是故意的!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ken6629 wrote:
路上一堆騎著兩輪飛機上路的歐巴尚...(起步很久了..他的兩隻腳還沒收回去)..要怪誰...讓他騎到內線還得了.......

沒有車種分流當然就是車速分流
直行可跟上車流的就走內側。
要轉彎或是跟不上車流的就走外側。
這很難理解嘛?
如果不能理解,那也高速公路上內側是超車道這件事就算宣導100年一定還是龜車一堆。

ken6629 wrote:
那腳踏車期快一點也可以上高架囉.

市區快速道路算是快車道的延伸
如果你腳踏車可以維持接近速限超過10分鐘
你也可以發起爭取的活動

CrazyShark wrote:
可是有時候是機車騎在死角裡面,
導致駕駛人沒看到,

這不是理由,正常的駕訓都會要駕駛在轉彎或是變換車道時
稍微轉頭加上眼角餘光確認死角內是否有機車存在。
只有台灣這種汽車是老大的地方才把注意汽車死角的責任推給機車騎士。

CrazyShark wrote:
要改變的不是法規,
是駕駛人的心態,
連最基本的方向燈都當成選配,

要改變的是考照、駕訓跟執法問題。

其實一切都 的問題..方向燈我都是提前打...不過我覺得有是看不懂....也有一種他是打了..不過是打左轉右不然就是明明直行方向燈還閃不停...

sendoffy wrote:

依你的想法,是不是隔壁車道跑的是機車,開汽車的就可以用力擠過去,隨他高興變換車道,完全不尊重隔壁車道正常行駛的機車的路權?


請問我哪一段文字有這樣的意思了
請不要亂扣帽子 謝謝
abigjoe1 wrote:
所以這篇想要討論的是...(恕刪)


看這麼久還看不懂喔

不就是機車要能"合法"走車縫嗎
ken6629 wrote:
其實一切都 人 的問...(恕刪)
其實一切都 人 的問題..方向燈我都是提前打...不過我覺得有人是看不懂

不是打了燈就是老大。
ken6629 wrote:
騎機車怪汽車..開車怪機車....路上一堆頭很大的要怪誰...怪考牌太容易(政府)..科技太進步.手牌變自排...路上一堆騎著兩輪飛機上路的歐巴尚...(起步很久了..他的兩隻腳還沒收回去)..要怪誰(政府)...讓他騎到內線還得了.......路權..人權...動物權....那腳踏車期快一點也可以上高架囉(是 問題能多快 能維持多久)...行人過馬路為何不能穿越馬路.......打狗打貓會被動保協會會找你...被狗咬..背貓抓花引擎蓋....找誰要(飼主)???

自由?? 就是太自由了.....亂阿...............我想板上大部分的人上路都很禮讓.....不過就是有些人自我中心很重..毫不禮讓才會造成亂象.....


你的重點在於政府管理無能 但要撼動政府又非易事 也難立竿見影

在這制度矛盾 說謊圓謊 得過且過的環境下 只好回歸原始法則 弱肉強食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orea2007 wrote:
沒有車種分流當然就是...(恕刪)


不是很難理解...只是你的理想是無法達成的....車速分流..該如何界定..他會乖乖的分嗎...目前禁行機車道的機車..高速公路內線的龜速車...你說勒..
ken6629 wrote:
不是很難理解...只...(恕刪)


真正的車種分流更難達成
根本是不可能

車速分流是一種相對的分流
不是哪個車道只能開多少..
只要跟著車流速度走就好

Ducati_S2R wrote:


看這麼久還看不懂...(恕刪)


我不懂的就是重機還是輕型機車

我不想把這兩種交通工具混為一談
輕型機車我從來沒有聽過同車道超車被罰的
所以我認為輕型機車沒有必要來攪著個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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