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申】國道高速公路局:「非超車時,勿占用內側車道」

會一直開內車道的人
眼睛會認為前面都是車
紅色布的字沒遠看不到
因為臺灣紅斑馬從來不會在內車道行駛也不會主動趕車
只有素(馬)要用路的時候才趕的厲害
還會主動攔車

我想問,此時眼睛不好佔用內車道的人怎不會叫(馬)的車子
從外側車道超車呢?

QQQ2011 wrote: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恕刪)
勁揚丫德哥
k-mobile01 wrote:
再冒昧問一句..
爬回中線有這麼難嗎?

很難..因為中線同時也是大客貨車的超車道,
他們的開車技術只能在內線開車,
叫這些路隊長從內線切到中線,
我想高速公路的車禍可能要爆增....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k-mobile01 wrote:
再冒昧問一句..
爬回中線有這麼難嗎?

G-PLUS wrote:
很難..因為中線同時也是大客貨車的超車道,
叫這些路隊長從內線切到中線,
我想高速公路的車禍可能要爆增....


原因就出在駕照考試的「流於形式」,
導致一大堆「很膽小而且 unprepared」的人可以輕易地取得駕照、然後開車上高速公路去堵別人 ....


重覆po文,自刪。 (01的系統有時候好像會怪怪的....)
怎麼某一位仁兄還是搞不清楚
速度快不快,有沒有超速你有權去定奪嗎?
後面跟你幾台車才算堵塞!?
一台不算?
兩台不算?
三台不算?

自認為到達法定最高速限就有絕對路權嗎?

真是大開眼界....
哀!!

速度誰最準!?
你嗎?
我想一定是你了!
你鐵定是先知
也知道後車一定超速

讓道沒那麼困難,你管他開多少
想死也不關你的事
重點你有沒有堵到後車讓他進行超車?
有?沒有?

我想超車道這名詞對某些特定族群要他理解真的很困難
哈哈

k-mobile01 wrote:
難怪每次都會遇到那種叭也叭不聽,閃也閃不動的龜車..
原來你們心裡的想法是這樣啊..終於懂了..

冒昧問一句,你的錶速確定準嗎?
你定速110就真的是110嗎?
真的可以當標準的
是條杯杯手中的那根雷射槍吧

再冒昧問一句..
爬回中線有這麼難嗎?


法定最高速限=錶速定速110行駛
又因為錶速不準(快樂錶),所以錶速110會低於實際時速110
所以...
法定最高速限=錶速定速110行駛=實際車速未達110=未達法定最高速限=等於龜車=阻塞後方車流

法定最高速限=未達法定最高速限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
直接把表速110當成"法定最高速限",的確是龜車思維
有"龜車思維"的人自然有"龜車行為"
我已經看到好幾個有這種思維
這些人的確好好待在中線就好


「絕對速限派」的「思維與行為」:

自以為已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 錶速在 100~110 徘徊 == 實際車速在 90~100 徘徊
== 實際上並未保持在最高速限 == 堵塞了「原本可以在內側超車道上進行超車」的後方車流

如上,是每天在北台灣上演的真實狀況!
而在某某「詭辯大師」的「護航」之下,上述那些「絕對速限派」卻還自以為是合法!? 哀!!!



QQQ2011 wrote:
兩位大大 真偉大!
看來兩位大大絕對不是「絕對速限派」,而是「(在本棟樓中)自成一派」...

兩位大大的上述說法,非常有見地,立意也很好;
小弟非常欽佩!可惜的是:在現實環境中,恐怕是窒礙難行 .....


QQQ2011 wrote:
「絕對速限派」的「思維與行為」:

自以為已經「保持最高速限」行駛 == 錶速在 100~110 徘徊 == 實際車速在 90~100 徘徊
== 實際上並未保持在最高速限 == 堵塞了「原本可以在內側超車道上進行超車」的後方車流

如上,是每天在北台灣上演的真實狀況!
而在某某「詭辯大師」的「護航」之下,上述那些「絕對速限派」卻還自以為是合法!? 哀!!!
Gullit168 wrote:
直接把表速110當成"法定最高速限",的確是龜車思維
有"龜車思維"的人自然有"龜車行為"
我已經看到好幾個有這種思維
這些人的確好好待在中線就好


看不懂中文???
還是又在曲解別人原意??




QQQ2011 wrote:
小弟覺得:跟 Gullit168 大大討論問題時,真的會讓人一肚子火!
(那種「強詞奪理、曲解別人語意、繼而死纏爛打」的發言方式,真是讓人氣結!)
算了,
為了小弟自己的健康,小弟認輸了! Gullit168 大大你贏了!你第一名!再見!


不自己先照照鏡子
我也都懶得理你
你又硬要回文打自己臉
趕快去找你的H大大大大吧~~ 玩你們的loop吧~~

D-Sing wrote:
怎麼某一位仁兄還是搞...(恕刪)


記得上次在二高龍潭路段巧遇一台龜車領軍
後面跟了一排的車流

我前頭有一台重度改裝的suv
突然狂切到他車後
閃大燈加猛按喇叭
但龜車依然故我
這是意料中的事..

出乎意料的是
那台SUV竟然突然用前保桿小小頂了前頭的龜車一下
那台龜車嚇得扭了一下
然後突然加速
乖乖地切到中線

我想牠褲底應該一大包了吧

雖然這種行為非常不對
但是呢
當下 心裡還真的為那台SUV大大的喝采呢

也許
龜車只會讓路給紅白條紋的車
跟上述的這種流氓車吧..
Gullit168 wrote:
笑話了,誰說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在超車道行駛
超車道的主要功能就消失了??

法定最高速限110的區塊
中線時速100,後方一台105~110的車輛還是可以使用超車道超車
另一方面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用110於超車道行駛,根本沒衝突....
哪來的乞丐趕廟公??
法定最高速限的車輛擋到了哪一台合法超車的車輛??

廟公怕香客,所以只想把全部的香客當成乞丐趕走,這就是你們的思維....(恕刪)

不行喔
後方不能是 105-110喔
依據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3422123&p=4#44540191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第1項第3款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此為內車道車速之例外法
對於內側車道之車速,只要例外成立, 就推翻"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5條"規定之車速為110-60km,而能以單一車速110或100km為速限

所以,內車道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不能是 105-110 (屬於110-60km) , 而是"最高速" 100或110km

如果是行駛在中線車道超越外線車, 那 105-110km 就沒問題

如果內車道是堵塞行車之狀況,車流屬於 S-metastable 車流 或 J車流, 那也可以105-110km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八條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最高速限是 110km ,是單一車速 ,不能是 105-110km
適用於
1.小型車
2.不堵塞行車之狀況
3.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適用超車之法規)

您所說 105 - 110km ,是符合
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5條
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應依速限標誌指示。
為車速之原則法
速限標誌同時寫有最高最低,所以
一般車輛速限每小時100-60及110-60公里;
總重(以行照核定總重量為準,非以車輛實際載重區分)20公噸以上大貨車之速限均為90-60公里。
這條規定是適用於
1.大型車及小型車
2.內,中,外 三個車道

再加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八條
就多了
3.堵塞行車之狀況(例外法不得運用"類推解釋"或"擴大解釋",其實是不能這樣類推的)

"車速"多少,本來就和F-S-J車流所定義的"堵塞"無關,下面是是套用您"車速"的邏輯
先說明,這不是正確的,只是套您的邏輯
----------------------------------------------------------------------------
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那麼"小型車於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就可以不必最高速,可以 110-60km 行駛
(這不是類推第八條, 而是"堵塞行車之狀況"不符第八條, 所以回到第5條原則法的規定)

105-110km 是不是 110-60km ,不是"最高速",是不是"堵塞行車之狀況"?
-----------------------------------------------------------------------------
105-110km是不是堵塞行車之狀況?

但是, 依據第八條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 行駛於內側車道, 只能是單一最高速, 不能有第二種車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