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告我女兒毀損後視鏡 更新 2/18和解內容==3/24還要開庭


qqplz wrote:
如果說不用賠錢,只因為對方違規在先,那這樣路上看到違規的車都可以任意破壞,之後再說我不是故意的
豈不是天下要大亂了?

雖然樓主的小孩真的不是故意的,但社會上就是有我上述的這種人,所以不可能不賠錢的,只是多少的問題

你知道啥叫以刑逼民嗎?

黃色小鸭 wrote:
你知道啥叫以刑逼民嗎...(恕刪)



沒有錯幹麻怕被逼?
我總覺得
版主既然願意賠
就算換新的要8500元
並不算獅子大開口

對方的要求也算合理
就是修復而已
也沒有要求其他的賠償

如果對方是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也不會差多少

多年前
我開車被追撞
對方說不要報警
他願意賠

然後回原廠估價
原廠說後保桿要換新
對方皺了皺眉
還是當場付現金給我

我的車被撞
行程時間被耽誤
已經夠倒楣了
如果對方要直接替我裝一個中古、顏色不搭的後保桿
我才不願意哩

qqplz wrote:
沒有錯幹麻怕被逼?...(恕刪)

對方違規在先有沒有錯?

叫你前面網友的PO文看一下都不看
黃色小鸭 wrote:
你知道啥叫以刑逼民嗎...(恕刪)

有些案例是 貨車違規停車造成騎士撞上慘死... 違停的好像還是有責任!

可是... 人家違停又不表示你可以破壞!

雙方各有立論基礎... Mark一下... 學習! 學習!

(話說回來... 汽車有違停嗎? 如果沒有違停, 何來以刑逼民?)
米高鹽 wrote:
而... 人家違停又不表示你可以破壞!

雙方各有立論基礎... Mark一下... 學習! 學習!

老實講這是兩回事
你當時沒去車旁量一下,他停車和路旁的距離是多少,有沒有超過40公分,如果超過40公分,那他就有違停了,你要告過失傷害就有可能成立
你當時沒去車旁量一下,他停車和路旁的距離是多少,有沒有超過40公分,如果超過40公分,那他就有違停了,你要告過失傷害就有可能成立

tnutem wrote:
你當時沒去車旁量一下...(恕刪)



touted大

請問你說車子超過道路40公分是指那一條刑責

我也記得說明明車身道路二分之一就算違法了

但怎麼會無事

cgk7474 wrote:
請問你說車子超過道路40公分是指那一條刑責

是交通規則
不是刑責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一百十二條第二項
停車時應依車輛順行方向緊靠道路右側,但單行道應緊靠路邊停車。
其右側前後輪胎外側距離緣石或路面邊緣不得逾四十公分,
在單行道左側停車時,比照辦理。

路那麼小 對方應該不會停超過四十公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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