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24132 wrote:
白車的問題在於不是在後面等車位
以致擋到從停車格中要出去的路線

wetty wrote:
(樓主說)Livina指控樓主搶車位, 您的意見如何?

你認為:樓主、Livina, 誰比較有資格停這個位置? 理由為何?
8924132 wrote:
可以看看影片一開始,還有人明明有格子還不願意停進去呢
到底停車費是多貴啊?

Lexus併排違停, 是樓主的錯?
8924132 wrote:
反正人在車上,看到警察或收費員
也是進可攻退可守

沒有停正
警察不會開(罰)單, 收費員會開(停車)單
8924132 wrote:
再來為了推廣車頭先進論

後方一直有來車, 適合車頭先進時, 車頭先進
後方一直有來車, 堅持要倒車平行停車

哪一種對別人影響較小?
wetty wrote:
車頭進、倒車進, 都不適合, 就停別的地方

看情況, 選擇適合的停車方式、地點, 很難理解嗎?
8924132 wrote:
小弟也不知道,您怎麼會有台灣機車是一車一格的錯覺?

機車可以做到車頭先進, 不等於每次都一定要車頭先進

再說, 台灣騎士不尊重別人先停進格子, 硬要來擠, 是我的錯嗎?
8924132 wrote:
還能繼續辯下去,大家也是被驚的懶得說下去

有人放棄為自己的理念說話, 怪我囉?
3a1993 wrote:
應該全世界沒有人可以跟你比
睜眼說瞎話
見識了
古人真的有知識

沒有論述, 直接罵人, 好棒棒
wetty wrote:
你認為:樓主、Livina, 誰比較有資格停這個位置? 理由為何?

首先,樓主如果有想把車停好
會沒發現Livina?
那時再來談該誰停,比較合理吧?
(這干小弟屁事,他們兩個自己去協調)
wetty wrote:
沒有停正
警察不會開(罰)單, 收費員會開(停車)單

小弟前面有貼過兩種都開的案例
您忘記了?
wetty wrote:
後方一直有來車, 適合車頭先進時, 車頭先進
後方一直有來車, 堅持要倒車平行停車

哪一種對別人影響較小?

有哪條法規說
後車一直來就可以不把車停好?
有這選項?
那Livina怎麼停進去的?
wetty wrote:
Lexus併排違停, 是樓主的錯?
再說, 台灣騎士不尊重別人先停進格子, 硬要來擠, 是我的錯嗎?


這些不過是跟您說
台灣交通亂像根本主因就不是路邊停車格
而是"方便行事,拒絕付費"的思考方式
wetty wrote:
有人放棄為自己的理念說話, 怪我囉?

您就不承認自己有問題了
再聊下去能解決問題?
wetty wrote:
你認為:樓主、Livina, 誰比較有資格停這個位置? 理由為何?

8924132 wrote:
首先,樓主如果有把車停好
會沒發現Livina?
那時再來談該誰停,比較合理吧?
(這干小弟屁事,他們兩個自己去協調)

樓主怎麼想, 還是要樓主自己說
但, 法律只能處罰「行為」, 不能處罰「思想」(白色恐怖時代除外)

既然參與討論, 「你」的想法呢?
8924132 wrote:
有哪條法規說
後車一直來就可以不把車停好?

交通規則沒有規定一定要用倒車的方式, 也沒有規定倒車幾次以內、多久時間就要停好

後車一直來, 只好一直佔用車道
前面有人提出解法:不開門, 就不算違規

不開門, 就不算違規, 那大家都可以停在車道上等車位

既然都可以佔用車道等車位了

那, 先塞一部份車身進去格子, 不要佔用那麼多車道,
等車流變小, 再把車停正, 反而比較差勁?
8924132 wrote:
台灣交通亂像根本主因就不是路邊停車格
而是"方便行事,拒絕付費"的思考方式

wetty wrote:
路邊停車, 就是台灣交通的亂源

是亂源, 但不是唯一的亂源
8924132 wrote:
您就不承認自己有問題了
再聊下去能解決問題?

隨便聊聊囉
(被指控)搶車位的、佔用車道等車位的...都不是我, 結果是我有問題...

wetty wrote:
樓主怎麼想, 還是...(恕刪)

看影片,樓主有打算把車停好?
不然,您再把第一頁複習一下好了
看看樓主說啥

交通規則的確沒說要怎麼把車停進去
但有說全部要進格子吧?
您說兩輪在外面還不會被開單
這不正是問題了?
8924132 wrote:
看影片,樓主有打算把車停好?

wetty wrote:
你認為:樓主、Livina, 誰比較有資格停這個位置? 理由為何?

所以你的意見是:支持Livina囉?
8924132 wrote:
交通規則的確沒說要怎麼把車停進去
但有說全部要進格子吧?

其實, 不是交通規則說的
8924132 wrote:
交通規則的確沒說要怎麼把車停進去
但有說全部要進格子吧?

請問你認為, 罰單要開哪一條?
8924132 wrote:
您說兩輪在外面還不會被開單
這不正是問題了?

台灣路上多數的紅線違停都不會被開單, 當然有問題
wetty wrote:
所以你的意見是:支...(恕刪)

您沒看懂小弟說的嗎?
如果樓主不是迫不及待的用車頭進去,會沒發現LIVINA?
發現LIVINA後,樓主的自述您看不懂?
換小弟也不會淌這混水
天曉得會不會被惡搞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設有彎道、險坡、狹路標誌之路段、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
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不是貼過了,您要問幾次啊

是啊
執法不力向來是主因之一
其他國家對這種事有效率多了
您說是吧,您覺得樓主停這樣沒問題?

8924132 wrote:

只能叫你第一名了~沒想到你能佛心到這種程度.可惜要渡成佛對象至少要是個人.
這些人堅持喜歡這樣停車.大家就等看他們哪天哭著找警察說被打就好.別再浪費自己時間了.

8924132 wrote:
您沒看懂小弟說的嗎?
如果樓主不是迫不及待的用車頭進去,會沒發現LIVINA?
發現LIVINA後,樓主的自述您看不懂?
換小弟也不會淌這混水
天曉得會不會被惡搞

你還是不敢明講支持哪一方
8924132 wrote:
執法不力向來是主因之一
其他國家對這種事有效率多了
您說是吧,您覺得樓主停這樣沒問題?

他不怕被惡搞, 比你有種多了

wetty wrote:
你還是不敢明講支持...(恕刪)

前面已經有很多大大說過Livina的問題在哪了
這不過是個討論,非要什麼都選邊站?
有種東西叫客觀,推薦您認識一下

樓主都說他沒打算下車了
小弟前面也提過這現像
您一直跳過別人的言論
難怪大家懶得聊下去
8924132 wrote:
前面已經有很多大大說過Livina的問題在哪了
這不過是個討論,非要什麼都選邊站?

開版主題是「搶車位」

因此, 討論:競爭這個車位的兩方, Livina, 樓主; 誰比較應該停這個車位
才是針對主題在討論

其他延伸討論的停車規定、停車方式...
也要能回到此案例中的「搶車位」, 得到:誰應該停這個位置, 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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