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lly920925 wrote:
誰說 可持續,以最...(恕刪)







Kelly920925 wrote:
相關法規內容:
"於不堵塞行車之情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 這句話確實可刪除


這句話要是刪掉 內線就只能用於超車 , 那就看到一堆車內線中線中線內線一直換
超車是個短暫動作不是持續動作,如果持續那不就是這句話的意義?
你總不能說我台北到高雄都在超車所以我要一直開在內線???



Kelly920925 wrote:
誰說 可持續,以最...(恕刪)

若照你修改的法律文……超車道超車專用論。
你應該多加這一句"在超車道超完車後,待中線有安全車距時返回中線",沒有安全車距,如何回原車道?

去修法吧~


我當然講的是主軸! 相關細節繁文縟節還需要我傷腦筋嗎?

附近方圓 幾百,幾千,幾萬"厘"內沒車輛時 誰管您要怎開!

..........................................................................................................

聰明如您 想也知道 相關細節部份..

(當然)內側仍是最高速限(但不得影響其他用路人使用與利用權益下)
可如何如何(不言可喻)

(我沒講的部份)您自己想

..........................................................................................................



對了! 這張圖所表達的意思 要確實讓用路人明白

超車道: 主要用途,是用來超車的。
!!!(等它十足非常有空 才能為輔,替代作為非超車所用之行進道路)!!!

記得喔 此題會考(這題若不會 妳這科目成績 直接會被DOWN掉)

陳阿瓜~ wrote:
可是速度達到最高速限 就不算堵塞了耶


iawfy wrote:
是不是阿, 開始跳針堵塞了....



但是

已達最高速限又何來堵塞的問題????

已達最高速限又何來堵塞的問題???

已達最高速限又何來堵塞的問題????




條文原文如下: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兩位可能真的是頭昏眼花了.

所以列三次!!



反紅文字是代表什麼??

反紅文字是代表什麼??

反紅文字是代表什麼??



搞笑不是這樣搞笑的.............



國語文真的要去重修了!!



陳阿瓜~ wrote:
可是2/9的新聞 國道警察局說 速度達到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即可發揮道路最高使用效率 且不影響超車道功能耶
您覺得國道警察出來瞎說的嗎

要看那篇新聞我可以去找給您看喔




麻煩你了!!

給個鏈結就好.

不需要你轉PO.

想要看原始全文.

謝謝!!




PS :

剛新聞報導. 雪隧已經將最低速限由原來的 60 提高到 70 了.

沒有最低速限 "寬限值" !!

只要低於最低速限一公里就罰.

是用所謂的 "科技執法" !!

期待高速公路也能在 "內側車道" 實施無最低速限 "寬限值"!!



龜速車「開罰」!雪隧3月起 最低速限70公里

煞車蝴蝶效應實驗


誰能一路110開下去
都不會遇到其他車的?

這有人願意讓?


還是這公平呢?

後面比你快要超車,你右邊又有空間,讓一下很難?一定要這麼自私?路是你開的?



國外幾十年都沒問題,到台灣永遠搞不定?

超車前看一下有空間回來,若有,超車然後回原車道。若無,等有安全空間再超。

車多自然就以最高速行駛,反正超車機會少。

有那麽複雜?
Youshouldreborn wrote:



國外幾十年都沒...(恕刪)



顯然是非常複雜
chienchenghung wrote: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法規還是你自己po的.你還自己重複三次了,所以你看懂了嗎???

現行法規是許可使用的...

順便問一下, 閣下接下來是不是要扯道德???



路段速限100,表速開到110。

快樂表給你抓個5%好了... 真實速度至少也有個100~105

( 或限速110的路段,開表速120,,實際至少也有個110~115 )

這樣還叫堵塞??


你在全心全意不爽堵塞這兩個字的時候

請問你有沒有看到這個標誌??

http://www.moi.gov.tw/files/moi_note_content/topic_collect_note_content_1595.jpg



magi3Q wrote:
後面比你快要超車,你右邊又有空間,讓一下很難?(恕刪)


當車很流密集,前車又無法有安全距離切換車道時.

稍微看一看一看自己時速表;鬆一下油們有很難嗎??

如果逼前車危險換車道或是一起違規超速....這到底是誰自私??




Kelly920925 wrote:
誰說 可持續,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超車道的?

!!!請妳出來 面對塞車問題!!!(恕刪)



國道警察說的, 你可能要請他們出來面對...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209/1052508/



clc_am wrote:
因為稍微一降速,後方的車輛也會跟著降速
後續產生的蝴蝶效應,10公里後的車輛絕對不可能會達到完美的110
那100公里後的車會多慢..

蝴蝶效應不懂??請去爬文吧



的確,你應該要去爬一下文

影片裡都說得很清楚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E4kfzgJKQA&t=24s

亂切換車道,跟車跟很近,愛急踩剎車的駕駛...

就是產生蝴蝶效應....擾動車流穩定的元兇



只是這些人永遠不會知道自己是元兇,

因為他像蚯蚓一樣亂切完車道,再來幾個貼車剎車後已經跑了,然後回家上網罵龜車好討厭,害我不能路爽開到底

但他永遠不知道....因為他的沒保持安全距離和不當切換車道;後面的車已經塞車了





看完影片還看不懂堵塞的原因??

自己再看看下面的文章

結論一樣是安全車距過短,任意切換車道造成的

http://pansci.asia/archives/93213





國道死亡事故統計

自己看看前1,2,3名是什麼原因

https://www.freeway.gov.tw/Publish.aspx?cnid=516&p=2849




herblee wrote:
在一定時空下, 路權只能歸屬於一方
如果前車仍然在超車當中,前車仍然擁有路權(在後車路權範圍外), 後車車速再快,也必須降速,等待(基於信賴原則,加上無法確認絕對車速) ,保持安全車距



文章落落長,還沒看就先懶了...

實在沒那個精力去細看你的精闢見解......只能按End

這種考古挖文獻型的討論...交給下一位高手來跟您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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