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不可在內側車道龜速行駛

not for sale wrote:
說出重點了
就是100跟109在警察面前都是在法規所能接受度下
都不會被開單也應不會有罪責
所以在發布日期:2017/02/09
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是否應禮讓後方超速車?相關說明
這份文章內有記下
三、為維持超車道之功能,確保內側車道暢通,本局並持續加強宣導用路人,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原車道,儘量勿占用內側車道行駛。


內車道在現行法規下有兩種用途
1. 超車
2. 最高速限行駛

所以就1.超車來說 沒規定你一定要以最高速限超車 你要95超車也可以 90也可以
但請「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即駛回原車道」

但倘若你已達到最高速限 那此時你是用2.的身分在使用內車道
此時不是超車中 自然就不用「駛回原車道」

另就主管機關解釋
達到最高速限 即不構成堵塞
不構成堵塞 自然就可「確保內側車道暢通」 因此自然就不用「駛回原車道」
因為 又回到剛剛的主管機關解釋
「小型車於內側車道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率,且不影響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所以開在最高速限的 已經發揮最高道路使用效率 也不會影響超車功能
陳阿瓜~ wrote:
內車道在現行法規下有...(恕刪)


其實先別管是否超車

超車也好,不超車也好

像我剛才說的

如一直開在內側車道

前車100(因開在最高速限),後車109

如沒換回中線

最後也是後車為了超越前車而切到中線超車

所以國道警察局也希望大家超車後返回原車道
看到小賢子 wrote:
所以你的重點就是為何...(恕刪)


你知道有一些繁忙閘道

就算內側還沒到閘道時可順順開100

但到閘道上高速出口時

很多車都會急著切線出來

速度上也會受限

除非你本著不要命的一直衝100下去

再說很多時候你剛說的保有50公呎

通常在這些地方2下就縮短25公呎

通常一定有會人切進來

舉新竹或中壢為例

不管是離開或進高速公路

50公呎空間通常都會被插

上下班時間更不用說

not for sale wrote:
你知道有一些繁忙閘...(恕刪)

你拿任意變換車道等違規來說嘴,
我覺得已經偏離主題了。

論違規,一大堆啊~
但,
你現在要講違規的事情還是講內側車道的用路方式?
看到小賢子 wrote:
你拿任意變換車道等違...(恕刪)


不一定是違規喔

變換車道也屬正常

你應該不多開高速吧

我說的這些狀況

基本每天上下班都會出現

有時候有很多狀況會讓不是事故。不是塞車。不是龜車的狀況下令內側車道車速降慢

內側車道又不是只有在走的能用。總會有車切過去

我說的狀況。有開車上班的都會遇到

not for sale wrote:
不一定是違規喔變換...(恕刪)

第一次看到有人拿上下班這種車多的事情來講超車道就更離譜了。
上下班,內側車道主要在疏散擁擠的車流,不是以超車為導向了。

每天上下班在高速公路車陣中塞車,20多年了,你說的問題早見怪不怪了。
not for sale wrote:
其實先別管是否超車
...(恕刪)


好奇問一下
109切到中線想要超內線100的
會怎麼樣嗎

造成車流擾動嗎?
還是...?

A辣愛怕跑 wrote:
你們愛賴內線.聲稱是最高速線限
我擋在你們前面.我也聲稱是最高速限
最高速限有很了不起嗎?


那就看警察覺得誰的最高速限準囉!

如果你真的開最高速限
我不會受影響
因為我也是最高速限




A辣愛怕跑 wrote:
沒有超車行為.請勿佔用內線.有很難嗎?
對付你們這種人就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爽啦


開車遵守速限
很難嗎?

對付你這種人
就是故意開在最高速限
然後你就會超車也乖乖最高速限

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
爽啦!

not for sale wrote:
限速100

我全程跑內側車道開100就好

前方一大段距離沒車

後方一條龍的維持9x跟我跑

我維持政府法定限有速度就可從高雄開到基隆都沒問題?


你開100
後面怎麼可能9x跟你跑?
曲速引擎??

not for sale wrote:
後車可能是以109的速度追上來

前車沒錯(因他在限速內)

後車也沒錯(因也是限速寬限內)


錯了
後車違法
因為後車超速

沒被罰不代表沒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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