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數2輪的,都非常不喜歡做「停來下等」這件事!
除了等紅燈外,就算明明前面是紅燈,也要瘋狂左鑽右鑽,
除非鑽不過了,不然是絕對不會「停下來等」。
靠外線騎的,遇到前面有右轉車,也是硬要加速從人家右邊超車,
或是不管中線、內線有沒有車就直接貼著前車的左側超車。
(自以為車跟車的縫隙一定容的下一台兩輪?)
或是像本篇一樣,遇到公車、違停、計程車讓客人下車的,
也是一樣不會「停下來等」。
好一點會放慢速度看看後方有沒有來車再切車道,自目一點的就...慢走不送。
「停下來等」,這件事為什會讓兩輪的駕駛這麼痛苦,不管怎樣就是不想「停下來等」呢?
趕時間? 太陽太大? 廢氣太毒? 用腳撐著車腳會酸? 懶的停!!
重點是今天把公車換成違停車輛好了,停車的有肇責,要賠你錢,要背過失殺人,
然後呢? 這些就值你一條命了嗎?
mandy yen wrote:
對或錯對騎士來說沒意義,不會騎車的人很多,硬要拿命去拼,被輾也剛好,機車族大都這種騎法,台灣的民族性就是千錯萬錯都是別人的錯,明明有更安全的方式避免危害,前車停下來後車可以停下來等候,反正這些做法很多人不會做,大家都好急,做生意一秒幾十萬上下,怎麼可以停呢?前車停下來搞的老子不爽就按喇叭伺候。
所以也很多被輾的新聞也不意外,下一位準備,最好先看好風水,買好以後自己要住的地方...(恕刪)
推....
要爭個理字,也要有命上法院...
常常一些車禍都只是為了爭個快...
好啦,肇責全責在他
撞斷你一條腿一輩子要拿拐杖了,賠你300萬(實際判決也不會高到哪去)
你贏了,但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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