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單若被撤銷, 可以對檢舉人提出民事賠償嗎?


uranuslp wrote:
你只有一個目的,就是...(恕刪)

我沒有甚麼目的,也沒有要求檢舉人不能再檢舉,這話我沒說過...
我就只問了那兩個問題,但結果......?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沒有甚麼目的,也沒有要求檢舉人不能再檢舉,這話我沒說過...
我就只問了那兩個問題,但結果......?.(恕刪)


結果是你的事情阿,自己問問題自己找答案阿。
你以為是教授出問題要交報告喔~

好啦~告訴你答案...就是你的ID"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第2個問題也可以套入目前生活情境來回答


嘴砲基礎來說這就是稻草人

自己紮一個稻草人猛插針

希望別人也跟著一起插

哈哈

慢慢插吧
開車在路上被違規的嚇,走路在路上被違停的擋
警察不開單,依法檢舉,檢舉到認識的被印到罰單上,
可能要被酸、被打、被討厭。
然後你還要提倡這件事,去檢視檢舉者的良心?

沒有違規的民眾,全部都是交通違規的受害者。
你一直在討論受害者幹嘛??

你先說印上名字的好處吧?沒好處幹嘛做?壞處已經一堆人講了。


你的字裡行間已經完全透露出你對檢舉者的鄙視。
還要假裝公正,假裝只問兩個公正的問題。但你心裡已有定見。


已經有定見,就直接說出來
你覺得檢舉哪裡不好,哪裡違反人性,需要違規魔人看到檢舉人名字才符合人性?

一直用問的,根本沒人鳥你,你自己回答吧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我沒有甚麼目的,也沒有要求檢舉人不能再檢舉,這話我沒說過...
我就只問了那兩個問題,但結果......?


結果就是大家都看穿了你在想甚麼。
然後沒人想鳥你,我已經算很認真回答了。

如果你想對檢舉魔人作心理分析,最好付個諮詢費。
這邊問幾百遍不會有人回答的。
cdyao wrote:
開車在路上被違規的嚇...(恕刪)

cdyao wrote:
結果就是大家都看穿了...(恕刪)

違規人的違規事實是錯誤的行為這當然無庸置疑是確定的,我並沒要把違規合法化,請不要曲解我的原意,同時也不必再討論違規行為的對錯,這個真的沒有討論的必要

針對第2個問題,我講的是違規罰單成立的後續,人性的考驗確實值得探討
以第2點來講,檢舉人與違規人之後是會如何互動,雙方面對面時的嘴臉又是如何?心理的顧慮會如何取捨?意志如何堅持?
檢舉人仍以救世的心態對違規人直言進諫?(就像各位大大回我留言那種氣勢)
檢舉達人是會向人性妥協呢?或是堅持初衷依然故我的無差別檢舉?

若以檢舉達人的"出發點"來說不管選擇哪個都是對,也可以說是選擇哪個都是錯,所以這沒有對錯之分,只有選擇的問題
所以我才問:檢舉了生活圈週遭熟人而被傳開後,從此檢舉心態是否依然堅持意志,檢舉達人是否依然是達人,就針對這個來討論即可

含糊的回答或是顧左右而言他的回答,更表示了檢舉達人其實也陷入兩難:萬一真是如此,還真是束手無策,怎做都不對
所以是可以值得討論的,說不定可以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解套方式
搞越多檢舉台灣社會就越來越分裂 (這個不用我講大家都可以看得出來) 這樣倒是滿好玩的, 然後大部分的人(包括我)還是不會放在心上偶爾違規一下~交點錢又何仿~反正也不貴, 對於這個對立倒是樂見其成, 最後交通有真的變得好一點嗎? 嘿嘿~這個只有數據可能可以說話了~
shene703 wrote:
搞越多檢舉台灣社會就越來越分裂


哈哈哈 本日最爆笑

反正為了想違規不被檢舉罰錢,什麼理由都會拿出來用
這不意外啊...

下次太陽黑子爆發可能也會說是檢舉人的問題.... 哈哈



補充: 這樣分好了,照以往經驗,
濁水溪以北開放民眾檢舉交通違規
濁水溪以南不開放

這樣好不好? 哈哈


問那麼多幹嘛 wrote:
所以是可以值得討論的,說不定可以找到一個兩全其美的解套方式


這種偶可以舉出一萬種類比謬誤的稻草人來

但都是假議題

反正重點就是不想被檢舉違規罰錢這樣而已

呵呵
看你們吵來吵去實在滿好玩的~即使我是支持公布檢舉人身家資料的, 當然這不可能成真, 總是要有個目標跟理想吧, 好吧~我繼續做夢...

各位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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