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小傑 wrote:
規就是檢舉
不要再當好人了
臺灣就是太多好人,搞得某些慈善機構趁機而入賺取黑心錢
現在反而讓真正需要幫助的弱勢得不到救助
這就是臺灣人
管它是否辛苦,就算再辛苦也是要守法,不然立法幹嘛?
那賣白粉走私也很辛苦,可以不抓嗎?
竟然還一堆在當假好人...(恕刪)


那些根本不是好人好嗎....

是盲人...理盲的人

還有幾個是眼盲的
說大車都在凌晨跟深夜才會出現??
笑死人,早上7-8點叫凌晨?? 晚上8-9點叫深夜??
那我每天看到一堆配送車,是幽靈車嗎?

Eric Cha wrote:
711貨車一定要派...(恕刪)

其實這不算大,還有更大的,我家街口轉角就是7,這種超長貨車經常遇到傍晚6~7點斜切停在轉彎處卸貨,開車轉進街口為了繞過它都會切到對向車道了...
學校接送區~名店前~各大商場~連鎖店~小吃街~也去看看更多違停~
每天多拍一些~直接送檢舉~

很多車禍都是因違規停車所引起的


會有人砲說(眼睛要看),廢話,眼睛不看車禍更多。
su1230z123 wrote:
不知道這些檢舉達人/...(恕刪)



你想太多了


Po得上來早整理過的了


但平常買早餐,去便利商店,去郵局,去銀行


這些人不知道自己有沒停上行人道或違停


最好每次都有找停車格停好停滿才走過去買


在網絡上鍵盤敲敲誰人也會


但現實呢


我只想到因爲被檢舉過,所以不爽了,就開始以檢舉他人不當為一件樂事和自滿的事


如不是何必偷偷摸摸的拍照,檢舉也算了,還要po上來自滿得到認同呢


重點是自己沒錯而對方錯


何必偷偷摸摸,做對的事還要偷偷摸摸


之後又躲在網絡上po文想得到認同


如光明磊落在司機前拍照或講說違停


難道做對的事會怕被人打喔


反正理據站得住腳嘛


可是呢?


就躲起來偷偷摸摸的拍,但在網絡上就說到自己多正義多光明
很受不了有人講(偷拍)(正面講)。
唉,這些砲的人本身有膽嗎?
Eric Cha wrote:
711貨車一定要派這...(恕刪)


台中市自由路與民族路口的7-11,物流車是17頓的,有時停在轉角下貨,一次擋兩個車道。

大里國光路上這家用的是11頓的,在上班尖峰時間送貨,一次擋到待轉區、斑馬線與人行道。

他媽的錢你在賺,風險別人承擔。
這種短時間的小違規(樓主所指紅線停車卸貨)建議還是想想法規考慮不周與體諒貨車司機的辛勞。 真的造成不便,嘴巴念個兩句就過去了。當然若是會危及安全之大違規就不能姑息。
被你說中了在台灣賺錢的訣竅
利益個人化 成本公共化
賺錢算自己的同時風險由社會大眾承擔
最輕微的個人罰單風險還有強大民意支持對抗
在這個是非價值錯亂扭曲的社會
惟無賴得以自在愜意

交通志工 wrote:
台中市自由路與民族路口的7-11,物流車是17頓的,有時停在轉角下貨,一次擋兩個車道。
大里國光路上這家用的是11頓的,在上班尖峰時間送貨,一次擋到待轉區、斑馬線與人行道。
他媽的錢你在賺,風險別人承擔。
"貨車違停是為了超商便利,你如果有享用超商便利就應該接受,否則有種就不要用超商"
因為他人的違法有利於你的利益,所以為了你的利益著想應該要接受他人違法
這感覺像是"共犯結構"的論調...

如果貨車違停與使用超商之間的因果關係是符合公眾利益的
那麼要思考的是貨車違停能不能就地合法
不該是用鄉愿的方式去包容違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