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達人/魔人們、這種可以放過她們嗎?

哥是永遠的傳說 wrote:
意思就是沒有車沒有錢...(恕刪)


民粹真的很可怕
以後違規時-一定要說沒錢,可憐,
或者嗆自己是工人,甘苦人...
本來錯的都可以凹成對的
還會有一群鯛民幫你讚聲

chuchulee wrote:
正義的話就不能收錢...(恕刪)


現在是BBCall時代?
愛說笑!!其實就心理變態而已,只管自己爽,哪會管的他人死活,被蓋布袋是天譴!!
網路查一下,因為沒有小孩的安全帽標準,可以申訴。不知道現在有沒有訂標準?
指責過檢舉孬孬是馬路紅衛兵
對此 致上12萬分的歉意

別誤會了 是跟紅衛兵道歉!!!!

因為連紅衛兵們都懂得不要去迫害婦孺


chadyang wrote:
台灣這些自以為正義的.沒妨礙到任何人的也在檢舉
自以為是救台灣..(恕刪)


我和隔壁老王有仇,我殺他妨礙到你了嗎?
沒有、你幹嘛報警?

之前一例一休、勞工超時限制,
版上一堆人罵:我愛超時加班礙著你嗎? 你檢舉我超時工作幹嘛?
結果,半年前超時工作血汗司機因疲勞加班撞死路人與國道警察。

想遠一點,許多規定都是有理由的,
下次你騎車開車,因不可預測之事不小心輕輕碰到照片的騎士,騎士擦傷沒事,但嬰兒死亡,
馬路虎口,這不定時炸彈礙不礙著大家,你說呢?
豬油仔:如果有老婆可以抱,誰願意打手槍阿

migrant1999 wrote:
我和隔壁老王有仇,...(恕刪)

你這比喻很差,再換過吧!!
別在這裡PO這種文,
這裡的人都是有錢人,
開名車送小孩的,
不然就是沒生小孩的,
怎麼會有同理心咧,
再這PO文根本就是討砲嘛
先不管規定如何,會不會罰錢,
不怕一萬只怕萬一,
一次沒事,十次沒事,一百次沒事,
不代表永遠都沒問題,
只要一次,後悔終身,後悔的可能不是駕駛,
而是認同這種行為的家人或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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