壓力鍋 wrote:你怎麼這樣講?我不是(恕刪) 要先知道保障跟限制....我貼給你的就是限制阿.....但就是一種保障......要跑去高速公路慢跑..要跑去鐵道上面騎車...會造成多大的傷害??一個行人跑去高速公路上...會造成大車禍的機率有多大??一台汽車跑去鐵道上開車..會造成火車的危害有多大???所以限制行人到高速公路上..是不是保障生命?限制汽車到到鐵道上.....是不是保障生命?
要閃過馬路的路人,一般都是從那人的後方閃,因為他有可能繼續前進,而前進量難以預測,但多半不會往後退回去,所以從後方閃有90%以上機率可以閃過,從前方的話,機率只有40~50%左右風險太高。那個19歲青少年騎士,感覺頭殼有問題,他前車女友都煞住停下來了,可他只煞一次(煞車燈閃一下),後決定加速往前衝,決定用肉身捍衛路權,憑什麼他綠燈要讓闖紅燈的路人,所以加速往前衝而且就是要從那位路人面前刷過去,要嚇那位路人伸張正義(?),順便在女友面前威風一把(我幫妳教訓了讓妳受到驚嚇的無禮之徒),正當他心理得意洋洋,覺得今日教訓了違規的社會敗類,豈料那路人竟快跑前進,之前預測路人前進量估錯,加上本就打算從路人面前刷過去,預留的閃躲空間太小,然後騎車經驗不足還不會左右飄移動作…於是悲劇就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