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覺得現在檢舉現象……很像大陸當年的紅衛兵嗎?

看海成花 wrote:
請問這個有檢舉的意義?
這種八成就是檢舉魔人幹的。


有時候檢舉的作用是提醒政府道路設計不良
就您提到的案例...
請問紅色或是藍色行進路線誰要打方向燈?
都不打方向燈,發生事故,誰的肇責較大?

酷里斯帝 wrote:
用設計不良來合理違規(恕刪)


我也回應你的觀點了:

難道道路設計不良不能討論?
可以,但跟檢舉沒關係。

難道真的不會因道路設計不良而讓人違規?
有,但你可以申訴。

難道這個議題在「不違規不就好了」之下就沒有檢討餘地?
沒有!因為當一台警車持續開在你旁邊,你那段路還真的可以不違規。

難道只有少數人違規就表示這裏沒有設計不良?
有設計不良,但少數違規,同時也代表誤導性極低,而且你還是可以申訴。


我怎麼知道你就回:
原來你只在意跟檢舉有沒有關,還真是無言。
由你囉,無心和你辯這個~



「不違規不就好了」本來就辦的到,難,可是是什麼時候駕駛交通工具變成一件簡單、隨意、散漫、不需要注意力的事情了?是你願不願意罷了!你從領取駕照到現在被開幾張?而你駕駛時有多刻意在遵照交通規則?大家心知肚明......
還是那句,當警察持續在你旁邊,什麼設計不良,設計的再差你都能照交通規則。
還是被開單,不是你無心而違規,而是你無心而沒注意到旁邊有警察......

你若這麼覺得是設計不良,不用接罰單、違規來驗證,你可以直接申報。
canven wrote:
可能不是全民得利喔,銷帳有很多灰色地帶。哈哈。別中計了。


這就扯太遠了⋯⋯⋯
JeEic wrote:
垃圾檢舉達人天堂 ~


檢舉達人專檢舉垃圾是嗎?

很棒!
recyko wrote:
檢舉達人專檢舉垃圾是(恕刪)


以後各縣市檢舉網頁應該由清潔隊負責...
自己不要違規就好啦
tom5784 wrote:
嚴重性的違規 , 當(恕刪)


對欸 我還真有違規過
但是是因為旁邊有違停車輛導致我必須跨越雙黃線才能過
正確來說應該直接報警 也不要自己跨越雙黃線
抱歉抱歉
除了這個 我還真想不到有什麼是不能遵守的
說個笑話

有人說檢舉人就是妨礙社會大眾,卻又說他自己也是檢舉人、是支持檢的。

這笑話好不好笑啊?
aderek wrote:
一個設計不良的都市交
沒有一堆廢物違規
哪來檢舉違規?
倒因為果???
"好像"就是"好像" 台灣"假大陸人"只會講"貌似" 貌似個鬼啦...... "立馬"... 馬上就是馬上 立什麼馬....
不知道這種議題能不能全民公投
結果就各自承擔~~
不然正反都有話說~~
支持不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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