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限110的內線,開到時速約105(汽車錶速)還被罰3000!?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輛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旨在發揮道路使用之最高效益且不影響內車道為超車道之功能。
不懂車流不多情況下不讓出「超車道」也不依規定用「最高速限」行駛的邏輯是什麼?
這種的不罰要罰誰?
原廠未改的車輛時速表大概會灌水10%,表速105實際速度大概95上下,在內線用95行駛基本上就是路隊長了!
你看錶速105,實際GPS速度應該只在100上下,搞不好還低於100
100開內線車道,警察這樣處理沒什麼瑕疵
高速公路限110的內線,就表示你的時速最低為110,沒有GPS測速就別冒險開內線
明明就是各種測速器材有誤差,所以才沒死定測速超過110 就罰款,看一堆人在那邊自行認定時速的計算,真的是很好笑,不是都說是理工科的嗎?連這種基本概念都不知,都在那裡自認警方時速規範,真是令人無言
工業規範誤差百分之十是很大誤差等於是不堪用品了,目前百分之五上下都是很簡單可達成,但百分之一內就算是進入精密級的了
還有GPS根本不是車子必備的一項設備,用不是必備設備去討論必具設備車速顯示(表),也真是奇怪,不知那個才是測速問題必備證據
navywillis
開版的狀況並非超速,依規定無執法寬容值。https://hpb.npa.gov.tw/ch/app/faq/view?module=faq&id=2606&serno=A24709
hu4852
所以可以證明車速表是110公里就可提出申訴,還是GPS哪一個是必備的證據
正常情況下不會被開單,被開單八成因為是明顯霸佔超車道當路隊長。
我之前住的地方離國三不遠,是一段幾公里的直線路段,有時候無聊會觀看車流,內線龜車不少,特點就是它和前車的車距不斷拉大,後方的車不斷換到中線超過再切換回內線再拉大車距,簡單說就是它前後的車都不斷換,後車車距不斷拉近然後右側超車之後遠離,這種車一路形成路障讓後方的車換道超車,不只阻礙交通順暢而且增加他車的危險。
高速公路內側車道有無低速寬容值?
答: 按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第1項第11款規定,行為人「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10公里」,交通勤務警察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依前揭規定,超速違規取締有10公里之執法寬容值,低(慢)速車並無執法寬容值之規定。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關心您
在台灣,外線車道才是超車道!

高速公路常見現象:中、內線車道魚貫排隊走,外線車道車輛稀疏,爬坡道甚至沒車。外、中線即使與前車距離遠,也喜歡切至中、內線車道與前車前胸貼後背。
若沒有在超車而開內線道, 有幾項的影響:
1. 車流順暢:容易塞車/車速下降 導致很多人發更多時間在車程
2. 行車安全:以高速行駛的車,須從右側超車,視線窄危險. 讓其他右側車受到擠壓 危險駕駛.

請版主開外線道,

記住:
我要超車,我走內線道
我被右側超車, 我轉到外側車道
龜車佔用內線車道會被開單罰錢,真的假的,太棒的消息。
典型自認為最高速限行駛
結果被官方認證是龜車
現在又來怪表不準車廠問題

怎不怪自己不會google快樂表出廠公式

真實速度100公里,快樂表在+13內都是合規範圍



樓主也間接證明,最高速限行駛是依照官方認證測速儀器,不是你自己表也不是G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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