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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7842116
不敗神話zero wrote:
當法規被一堆腦X的官...(恕刪)
你要這樣一說,我認為開放下去,還是很有問題。畢竟重型機車的尺寸大小差異很大,有的真的不適合放進機車格裡面。
像是Honda GOLDWING
這個我估起來大概只有大的機車格裡面放得下去。有可能還會凸出來一點點。但是開放下去,等於迷你機車格也可以停。但本身設計就是沒有給這麼大台車停的。

要怎麼開放,實務上我認為相當的麻煩。如果只能開放特定大小的機車停車格來停放,我是認為這樣政策不完整,一定過幾年又會吵說為啥體積較小的重型機車不能放小型停車格,放得下沒超出來就可以停之類的。

而且這次開放停機車格,那麼重機是否還可以停汽車格?
本篇所引用新聞所載「例如世界各國大型重型機車都停於一般機車格位,我國卻規定停於汽車格」,這樣看起來似乎要轉向規定停於一般機車格,但就我上述所言,現行機車格並非完全設計給重機使用的。如果都可以停,是否有優先順序?比如有汽車格與機車格,是否應先停於機車格?
我是認為如果可以兩邊都停的話,一定後面會很多人很有意見的。

要分優先順序也一定會有很多人有意見。

最後吵吵吵,三年一修五年一修。
只會減少民眾對交通部的信心程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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