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herblee wrote:
這不是典型的"原則"與"例外"?
如果是 "通行權"?
"通行權" 只有允許通行 和 不允許通行 兩種
如果 紅燈還能再區分出 能通行 及不能通行
更證明這是路權分配 ,而不是通行權


紅燈不能區分"允許通行"和"不允許通行"兩種
"允許通行"是綠色箭頭燈授權

你的觀念是錯的

herblee wrote:
紅燈 => 原則 禁止通行 , 這不是"禁止通行", 這只是停等
右轉箭頭綠燈 => 例外 得依箭頭綠燈之指示行進


法規明明就是寫『禁止通行』


第 206 條
行車管制號誌各燈號顯示之意義如左:
五、圓形紅燈
(一) 車輛面對圓形紅燈表示禁止通行,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herblee wrote:
不是, 燈號是同時顯示 是 "紅燈"+右轉箭頭 , 依照您的邏輯,不就變成 "原則"和"例外"併存


"原則"和"例外"本來就可以並存
是車輛只能兩種選一種規則行駛(停止或右轉)

高管規則8-1-3不是就是"原則"和"例外"併存,(超車或最高速限行駛)


herblee wrote:
一、圓形綠燈 (一) 在無其他標誌、標線禁制或指示下,圓形綠燈表示准許車輛直行或左、右轉。
明明這個燈號含有你說的原則(左右直行), 也有你說的例外(左轉)? 為何綠燈原則還含有例外?


這是典型的錯置謬論

我是說"紅燈+綠色箭頭燈" => 原則(禁止通行)+例外(右轉通行允許)

你卻故意提"圓形綠燈" => 只有原則
變出『有你說的原則(左右直行), 也有你說的例外(左轉)? 為何綠燈原則還含有例外?』錯誤邏輯

然後又想把這個"錯置謬論"套在我頭上

你到底要栽贓幾次??


herblee wrote:
例外是原則的相反, 例外成立推翻原則,如果紅燈是原則? 原則沒了, 那應該熄滅紅燈, 沒紅燈了, 那就不是只有右轉?
全都可以轉
這根本就不是原則VS例外的關係


(1)原則法係指針對某些特定事項規定可以適用一般原則的法律
(2)例外法係指針對某些特定事項規定不可適用一般原則的法律

『可不可"適用"原則法』 跟 『原則法沒了』不等義

右轉車不適用"禁止通行的紅燈號誌",而適用"右轉綠色箭頭燈"

如果有例外,原則法就沒了,那幹嘛立原則法???
你語無倫次了


herblee wrote:
這"紅燈"這根本不是原則,因為它一直在變, 會轉換為"綠燈"(這是原則還是例外?)
綠燈左轉要不要停等? 要不要等左轉車?


只有圓形紅燈 => 只有原則 => 禁止通行
只有圓形綠燈 => 只有原則 => 通行允許

綠燈左轉要注意直行車,有直行車要停等(這才是路權)

herblee wrote:
通行權是設定在道路上 , 道路是不動的, 不是那種會變動的紅綠燈? 通行權每分鐘都不同?
這個路口到底是能通行還是不能通行? 原則是是放個紅燈?不能通行? 偶爾例外換上左轉燈 ??? 這是什麼邏輯??
這個方向, 同一個路口根本沒變 , 但是紅綠燈一直在變 , 那麼?這個方向, 這個路口是"禁止通行"還是允許通行?
還是這個路口 既 禁止通行 ? 也 允許通行?
你說 紅燈 => 原則 禁止通行 綠燈只是例外? 根本說不通


又再亂潑墨水

我是說『紅燈與綠色箭頭燈』同亮的時候,綠色箭頭燈是例外獲得通行允許


你卻又亂扯簡化為『綠燈只是例外』
這紅色這句話是你自己說的,請你自己反問自己這樣的說法對嗎??




herblee wrote:
這是路權 !
不同方向每分鐘互換"通行權" ? 通行權又不是一種權利
這是法規明文的 路權 ,時間更迭, 是一種通行次序 ,只是使用時間前後的輪替 。
這個禁止通行,不是不允許通行! 只是"時間更迭",是一種"還沒有輪到你"的停等, 並不能解釋為『通行權』, 在未擁有路權的這一段時間,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湯教授說
綠燈代表通行允許,紅燈則代表通行不允許,當紅燈燈
號顯示時,通行權不存在,路權無由附麗


#1985的H大大也說
herblee wrote:
綠燈 亮 (有通行權, 也擁有這個路口的優先路權 )
紅燈(無通行權) 不必對比綠燈, 就是沒有
根本就不能拿紅燈來推論對向是綠燈? 答案是不一定 , 因為可能四面同時都是紅燈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也說
第 一 章 總則
三、號誌 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迭之光色訊號,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他
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
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


紅綠燈全部都是在設定"通行權"
一堆人跟法規都在反對你
herblee wrote:
這是什麼邏輯?
我有沒有去申請某段路的"通行權" ? 和我有沒有正在"通行"? 有什麼關係?
這是 Vignette
我已經依照法規依照車種買了10天的通行權 , 沒有"正在通行"當中?通行權依然存在, 停下來等不是被"禁止通行"


你花錢買了10天的通行證,法律上那就是你的財產、你的權利
你愛怎麼用隨你高興
並沒有禁止通行這個的選項

難道你認為我們在討論的『通行權』也是一種權利嗎??
紅綠燈的『通行權』可以用買的嗎??
當下你無法"通行"卻堅稱有"通行權"??
#2017
herblee wrote:
所謂「通行權」並非一種權利,而是道路所提供的通行允許

附加補充性質直接打翻前面某大師的一堆胡扯,
一直在扭曲言論,抓洞鑽真的是.....

附加補充性質之但書其句式為「但... ...應」或「但... ...得」。
此類但書"並非表示條文前段原則規定之例外",而係作為附加補充規定之用,即規定應另為其他行為。

是內側車道的例外,並非超車道的例外,
被原則與條文條件限制,
是例外+限制。
Gullit168 wrote:
herblee wrote:
這是路權 !
不同方向每分鐘互換"通行權" ? 通行權又不是一種權利
這是法規明文的 路權 ,時間更迭, 是一種通行次序 ,只是使用時間前後的輪替 。
這個禁止通行,不是不允許通行! 只是"時間更迭",是一種"還沒有輪到你"的停等, 並不能解釋為『通行權』, 在未擁有路權的這一段時間,不得超越停止線或進入路口


湯教授說
綠燈代表通行允許,紅燈則代表通行不允許,當紅燈燈
號顯示時,通行權不存在,路權無由附麗
...(恕刪)

此紅綠燈是 十字路口 輪替通過紅綠燈嗎? 不是
當紅燈燈號顯示時,通行權不存在



是紅框框起來 這一種

Gullit168 wrote:
#1985的H大大也說
herblee wrote:
綠燈 亮 (有通行權, 也擁有這個路口的優先路權 )
紅燈(無通行權) 不必對比綠燈, 就是沒有
根本就不能拿紅燈來推論對向是綠燈? 答案是不一定 , 因為可能四面同時都是紅燈
...(恕刪)

綠燈 亮 (有通行權, 也擁有這個路口的優先路權 )
是這一種

路肩開放這一種
匝道儀控的紅綠燈也屬於這一種 , 這種紅燈不能進入高速公路, 這種紅燈並非停等任何車, 也沒有輪替使用路口, 就是被檔在高速公路外, 這才是"通行權"
紅燈(無通行權) 不必對比綠燈, 就是沒有
是打紅叉叉這一種

圖也貼了, 同樣的說明也說了很多遍, 您硬要扭曲也沒辦法, 您高興就好

每隔不遠都是連續有三個燈號 , 車道是允許通行, 路肩禁止通行 ,沒有停等, 不是"紅/綠燈輪替 ,這是通行權

這樣還分不清楚? 沒辦法了

Gullit168 wrote: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也說
第 一 章 總則
三、號誌 以規定之時間上交互更迭之光色訊號,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管制其行止及轉向之交通管制設施。
...(恕刪)

你要不要對比一下
這是總則, 在說大範圍的所有號誌
時間上交互更迭之光色訊號 ? 就一定是十字路口圓形的紅綠燈嗎? 不是!
設置於交岔路口或其他特殊地點? 就一定是指十字路口圓形的紅綠燈嗎? 也不是!

用以將道路"通行權"指定給車輛駕駛人與行人
有說這是 分派不同方向交通 ? 沒有
通行權不是一種權利,不能區分"權利範圍" ,只能無條件遵守
"路權"才能區分使用的範圍 , 才能 "分派不同方向交通"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第 四 章 號誌
第 一 節 通則
第 194 條
號誌依其功用分為下列各類:
一、行車管制號誌係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或藉僅含紅、綠二色之圓形燈號,以管制單向輪放之交通。一般設於交岔路口或實施單向輪放管制之道路上。依運轉方式分為:

這是號誌的專章, 說明自然比總則詳細
"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 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通行的次序/排序/誰優先)

Gullit168 wrote:
紅綠燈全部都是在設定"通行權"
一堆人跟法規都在反對你
...(恕刪)

您所說的總則是: 時間上交互更迭之光色訊號 ?您就直接認定一定是十字路口圓形的紅綠燈?
再自行認定『紅綠燈全部都是在設定"通行權"』???

您要不要再讀一次 第 194 條
行車管制號誌係藉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

這已經明文 :
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以時間更迭方式分派不同方向交通之行進路權

您不直接引用法規"圓形之紅、黃、綠三色燈號及箭頭圖案"的詳細說明, 卻去引用了"號誌"(所有的光色訊號?)
這種說法, 如同不引用已有的, 對於"人"的說明, 卻說人是動物, 引用對於動物的說明來描述"人"???

條文白紙黑字的說明, 已經非常清楚,您在這中間出現許多知識或資料上的訛誤 , 已說明如上
您硬要把路權說成通行權? 也沒辦法了, 您高興就好
"路權"不會因為你這樣認定就會變成了通行權?
高興怎麼說都是你的自由
自嘆弗如

herblee wrote:
此紅綠燈是 十字路口 輪替通過紅綠燈嗎? 不是
當紅燈燈號顯示時,通行權不存在
是紅框框起來 這一種
綠燈 亮 (有通行權, 也擁有這個路口的優先路權 )
是這一種
路肩開放這一種
匝道儀控的紅綠燈也屬於這一種 , 這種紅燈不能進入高速公路, 這種紅燈並非停等任何車, 也沒有輪替使用路口, 就是被檔在高速公路外, 這才是"通行權"
紅燈(無通行權) 不必對比綠燈, 就是沒有
是打紅叉叉這一種
圖也貼了, 同樣的說明也說了很多遍, 您硬要扭曲也沒辦法, 您高興就好
你要不要對比一下


這個滑坡謬論也太遠了
台灣的『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歐洲也適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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