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被偷氣不過圍毆竊賊反打死人

俗話說~腦殘無葯醫~~~~

把你的~狗屁大道理~去說給那些被害者聽啊?~

看你怎被扁~~

還101勒~~我看你打110吧~


像我一樣
要不是親身遇到
在這捉到賊過程的情形
真的很難去說
怎麼控制什麼力道
會打到什麼要害地方.....

一切都由腎上線素來決定....

就像我街坊大姊說的
....第一次看到(胖子)可以跑這麼快地......
大姊.....我是屬於比較瘦的胖子....O..K!

回程去檢小偷沿路灑掉的銅板
基本上,腳都快抖到快跪到地上了!
也鐵腿了快三天吧!
在哪種情形下說 控制力道..

有些人就是自以為 武功大師....

好笑...
bis0815 wrote:
你的說法太理想化
並沒有考慮到現實的緊急狀況
當然啦,你是武功高手
可以完全準掌控出拳力道,只會讓對方重傷而不死
那就另當別論啦
在那種雙方都出全力攻擊的情況下
你的高調也太不實際了

感謝你又花時間打字回應我
但你還是沒弄清楚我所講的
這篇扯出武功是有些離譜
我可沒叫你下手輕一點, 如果有必要我也會奮力一搏
如果打死人是出於非故意, 也許該輕判
若是"存心"給他死, 我不覺得是對的
人一樣是死了, 犯意卻不同

為什麼法律有分正當防衛跟防衛過當?
一樣的結果, 法官卻必須酌情判決
不是嗎?

Taipei 101 wrote:

感謝你又花時間打字...(恕刪)


我對小偷有很大的怨念,我心裡想只要讓我逮到的話就一定給他死
哪一天真的碰到的話腎上腺素激發,加上心中的想法,下手完全沒辦法分輕重
要是對方死了,我這樣算故意還是不小心...
俺人馬 wrote:
我對小偷有很大的怨念,我心裡想只要讓我逮到的話就一定給他死
哪一天真的碰到的話腎上腺素激發,加上心中的想法,下手完全沒辦法分輕重
要是對方死了,我這樣算故意還是不小心...

如果你一心想給他死, 也如願以償, 是故意
如果是下手沒辦法分輕重打死人, 是過失

你已經講到一個重點
心念就是犯意

如果是屬於正當防衛範圍
不論殺人是屬於故意還是過失
我都認為應當判無罪

如果是防衛過當致死
過失也許還情有可原, 因為死亡結果超出原先預期
故意則是我無法認同的

大致上的重點都已講完
練太極拳去了
101大大
您是真的想當聖人.大師想教化網上這些所謂的"暴民"嗎?
會上網的朋友基本上都有一定的教育水準
你所說的做人做事.法治觀念的道理大家都懂!
大家只是對罪犯"忌惡如仇"而不是你說的"暴戾之氣"
看到罪犯的這種下場有種.活該.死不足惜的快感!

我敢保證口口聲聲說會打死罪犯的人.真正遇到時十個中有十個不會真的下手
但是我就不敢保證說不會打死的人真的有辦法控制得好(包括我自己)
大家都只是喊喊爽的.就你最認真.一篇一篇像改作文一樣

你自己也說雖然法律無法解決所有問題.....但還是要遵守
就是因為無法解決但是大家都還是遵守了
所以才會有節節上升的犯罪率.還有不斷累積的民怨!

不用擔心從此每個人都會動私刑
罪犯失風被殺只是偶爾一起的新聞
今後依然是罪犯殺人的新聞居多!

你說的道理大家都懂
你一直彎來彎去鑽牛角尖.捍衛自己的言論
爭的是什麼?一定要人認同?開導?教化?導正社會思想?
還是就是爭個理直氣壯.我永遠是對的!

這是我的第三篇回文.也是最後回文
這是我的原則.意見不同.觀念不同."道不同不相為盟"
沒什麼好辯的.這篇就算蓋到101樓也不會有結果
或是你一定要爭個輸贏不可....(如果是太閒當休閑娛樂那就另當別論!)
省省吧!真的!省省吧!
Taipei 101 wrote:
你已經講到一個重點
心念就是犯意



如果沒有小偷也就沒有犯意
有了犯意所以下手自然會變重
所以到最後也只是防衛過當而已

你之前提到人命的價值
我認為小偷本身的生命就已經是廉價的,否則他也不會自暴自棄做賊
kate112244 wrote:
您是真的想當聖人.大師想教化網上這些所謂的"暴民"嗎?
會上網的朋友基本上都有一定的教育水準
你所說的做人做事.法治觀念的道理大家都懂!
大家只是對罪犯"忌惡如仇"而不是你說的"暴戾之氣"
看到罪犯的這種下場有種.活該.死不足惜的快感!

說教化太沉重, 只是就事論事而已
快2010年了, 上網需要一定的教育水準嗎?
我真的無法從這一版的言論得知大家都懂法治觀念
對罪犯嫉惡如仇, 我又何嘗不是

不過網路最大的特性就是
"說的天花亂墜都可以, 現實生活可能連殺隻雞都不敢"
俺人馬 wrote:
你之前提到人命的價值
我認為小偷本身的生命就已經是廉價的,否則他也不會自暴自棄做賊

很巧, 我也覺得小偷賤命
但那也是一條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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