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ttery0922 wrote:目前最新的........(恕刪) 有的時候,光是看那些官方用詞,就足以令我頭暈.....好像甚麼都有講,但是又好像甚麼都沒看懂...我是81年考的,年代有點久遠了...
我想發問((舉手))1.看照片~~小90車沒撞爛啊~~殼破~沒明顯看到車架變形~~從哪張照片看到爛掉~請說明!!2.看交通事故圖~兩部車倒的距離不遠~雖然圖上沒標撞擊點..煞車痕~~有哪裡算出速度80~120??~~
battery0922 wrote:找到這題............033(1 )重型機踏車行車速度依標誌之規定行駛,無標誌者,則:(1)市區道路不得超過四十公里,郊外道路不得超過六十公里。(2)市區不得超過三十公里,郊外不得超過六十公里。(3)市區不得超過二十公里,郊外不得超過三十五公里。輕型機踏車行車速度,在郊外慢車道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 我剛叫我弟拿我前幾天買給他的新版機車考照手冊來翻了現在新版的已經不是這樣的題目已經改成和汽車一樣了
維尼爸 wrote:我想發問((舉手))...(恕刪) 依圖片判斷得.......實際依樓主為準撞擊可能的示意圖...撞擊點靠近引擎吊架與後車台,撞了會偏掉,車頭三角台也差不多跑了撞這麼大力..都爛了..但買中古車身然後裝你的引擎及可..我的dio就是這樣修好得重機撞一下真貴
RMFISH2 wrote:我剛叫我弟拿我前幾天買給他的新版機車考照手冊來翻了現在新版的已經不是這樣的題目已經改成和汽車一樣了 所以就是說,實際上機車與汽車的速限是沒有差別的,內車道與外車道的速限也是沒有差別的,我這樣講應該沒有錯吧?
alibaba2010 wrote:人家1200cc重機捏,一定有超速的啦......(恕刪) 我也是有這感覺不然到路口一定要減速..這大家都知道吧.直直衝去直接買單..一般可能會覺得ab2車到路口a車對方會減速吧.....轉油門b車對方會減速吧....轉油門然後就噗了尤其是路口被違停擋住看不到車的也很危險.這種的我都打110找警察來弄走.....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 行車速度,依速限標誌或標線之規定,無速限標誌或標 線者,應依下列規定: 一、行車時速不得超過五十公里。但在未劃設車道線、 行車分向線或分向限制線之道路,或設有快慢車道 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四十公里。 二、行經設有彎道、坡路、狹路、狹橋、隧道、學校、 醫院標誌之路段、道路施工路段、泥濘或積水道路 、無號誌之交岔路口及其他人車擁擠處所,或因雨 霧致視線不清或道路發生臨時障礙,均應減速慢行 ,作隨時停車之準備。 三、應依減速慢行之標誌、標線或號誌指示行駛。 消防車、救護車、警備車及工程救險車執行任務時,得 不受前項行車速度之限制,且於開啟警示燈及警鳴器執 行緊急任務時,得不受標誌、標線及號誌指示之限制。名 稱: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3條時 間: 中華民國九十九年七月一日 修正汽車行車速度及處罰規定如何一、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三條規定,行車速度,依 標誌之規定,無標誌者,依該條各款規定行駛,又道 路交通管理處理條例第四十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車 速度過上述規則規定時速者依法應屬違規行為。二、本署為期員警交通執法不苟勿枉之原則,規定行車速 度在郊區不超過限速一0公里,市區不超過五公里者 ,得以勸導代替舉發,倘係肇事案件,為期公平、公 正處理,縱使超速三公里亦應依法舉發處尷罰。(內 政部警政署81.8.5.警署交字第五一六三七號函)alibaba2010 wrote:人家1200cc重機...(恕刪) 介紹一下~~要買幾CC的才可以會飛~~
很有趣的案例..不過前面有人提到重機車主有注意到版主並且減速結果還是撞上去了這真的是問題看到狂飆小車還不知危機繼續前進..真的不會有責任嗎?另外..不知道版主在筆錄是如何呈現的像這種沒有錄影的路口會想過才錄筆錄的通常贏面大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