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貢獻一點淺見:據經常往來國道的職業駕駛"們"經驗談曾提及,於國道上他們最不願走行的正是"內側車道",原因是該車道肇事率奇高,而且常是莫名奇妙就被撞了,包括會從對向車道彈飛過來的各式車輛或貨/雜物,有些故事聽得我簡直汗毛都豎了起來...所以除非真的是非超車不可,我都儘量行駛中外車道以避免天外飛來橫禍...畢竟以台灣來說,到目的地的路才幾小時,非得搞到七天才能回到家還真是件可怕的事呢!!
damafong wrote:據經常往來國道的職業駕駛"們"經驗談曾提及,於國道上他們最不願走行的正是"內側車道", 這只是不實謠言跑高速公路的職業駕駛像機場接送車這種的只要安全抵達就可以拿錢了開110不會比開100多拿錢但是如果超速紅單要自己賠一張三千起跳他開內線或中線薪水或車資是一樣的但是職業的都會裝ETC所以收費站前後他們當然是在內線至於大型車車速本來就比較慢爬坡道都在外線收費站也都在外線根本很少到內線去
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道速限,能否在內線持續行駛?換一個方向問就技術而言,在內側車道有多少人可以確實維持 110km/h 時速?也就是完全維持不超速,也不低於時速 110km/h ?使用過定速系統,發現也不能完全維持在一定時速 ?一樣在一個範圍內修正如果不能完全確實的維持國道最高速限是否也可以推翻前述問題就實際而言,要一路完全「定速」在國道最高速限?你能辦到?
es_mato wrote:就法規來說,若已達國...(恕刪) 一路完全110是很難啦~車子有定速裝置也一樣,遇到活動路障也要減速"尊重"一下龜公公免得一旦KISS下企反傷了自己荷包!我國的駕駛觀念在現今日益民主的同時鄉民得要有一個"正確"的觀念~誰也別惹我!我才是老大!~開車上路當修行,心平氣和的活下去這路方能繼續走行,亂邦要安居沒三兩下功夫是活不下去的...
孤鴻海上來 wrote:真的是很怪!前面如果...(恕刪) 你真的覺得動用個人的「私刑」會有效嗎?如果你的駕駛經驗超過十五年,相信您定記得那個年代高速公路有許多不守法的用路人,一遇壅塞變慢就馬上轉進路肩行駛,讓守法的用路人幾在車陣中,不守法的駕駛逍遙在路肩,每每氣得牙養癢的!後來,有好幾次我就看到我前面的一般車子突然貼上了車頂燈,亮起了警示閃燈,立即切到路肩去攔截,後面也馬上跟進另外一部車從後頭堵住不讓走路肩的車有機會切回最外道;原來有兩部警車埋伏在車陣中要殺雞儆猴!那時心中的快悅,至今難忘!其實還是需要執法者!執法一段時間之後,當90%以上的用路人都不再會想當然爾地一遇塞車就使用路肩,雖然一定還會有人敢用,但比例一定會越來越少。用的人也一定覺得自己越來越醒目。安全帽的使用不也是如此!但現在的問題是,執法者自亂陣腳,自己頒出個模稜兩可的法令讓自己手腳被綁住!所以我之前才會呼籲有沒有高速公路警察隊的執法者可以微服出巡於此論壇,也講講話!「私刑」無濟於事!這是個民主社會,也希望可以朝向公民社會邁進,有意見是應該朝公開透明的方式去討論,幹嘛用「私刑」伺候自己看不爽的人!
murmuring wrote:你真的覺得動用個人的...(恕刪) 你說的對..老百姓的討論有多面性和廣泛性.這是一定的..畢竟我們都不是那訂定交通法律的專家..但當專業的不專業.自然執法的也沒法好好執法..從大家的發言也看得出來..這整個行車系統不改.老百姓難於行車.執法者也會疲於奔命.除了從源頭改善.我看不出有什麼方法..這類月經文.我從幾乎10年前的汽車論壇看到現在.講的都是一樣的事情..就是交通法律本身.造成溫和型駕駛和激進型駕駛的衝突...~~人民越來越不滿. 而政府始終如一 ~~
國道的時速限制是否也該調整了. 目前車輛性能都是很好. 不深踩油門就已經到了速限值. 而且一般走高速公路當然是要 "高速" 行駛抵達目的地. 不然繳費做什麼. 當高速公路阻塞時, 不就是因為收費站導致 或 三輛車等速並齊行駛. 造成速度減慢(1)依照使用者付費,同意付費. 但是高速公路也要有所水準. 未達時速標準不需收費, 已達高速公路的服務水準 不然收費幹什麼 (否則改為 塞車道路).(2)內線車道, 無論是否不造成後方阻塞, 一律要回中線道. 這是習慣. 哪知何時後方一台車子要超車, 卻被你這烏龜車擋住. 除非烏龜車主隨時往後面注意, 如果有車立刻歸回中間車道.(3) 當車流量少或者深夜, 應該機動提高速限, 以方便用路人.(4) 目前Freeway 名稱是不符現況. Freeway 是指不用付費的公路, 或者是無限速公路. Highway 是指高架道路. 官方竟然不知道嗎? 我國國到是屬於 Tollway (台語叫土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