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94088 wrote:
政府有疏忽
除非你去查出有哪條法令有規定
要不然政府哪有疏忽
最討厭這種人了
自已犯錯
還一副都是政府的錯
或是什麼都是政府的錯
卻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
樓主一開始就有檢討自己了,並承認自己有疏忽,沒看見立牌.
後po家人受傷只是在描述自己為何那麼急,導致自己疏忽.
如果我是政府官員,看到這樣的申訴,我會很快派人把標線修復完善.
避免再有普通市民不小心誤停,導致身心障礙駕駛者的停車權益受損;對一般駕駛人而言,有可能在無意之中觸犯法規,導致無妄被罰;當然也有可能讓圖一時之快,想佔用殘障車位的一般駕駛者有藉口可利用.
這個案例中,把殘障車位的標線補清楚並不是太難的事,基本上是公路局的既有的業務.
把標線跟標誌都弄清楚,的確要花比較多的經費,但如能提高方便駕駛者的辨識度,在下認為很值得.
政府是大家的,就是拿大家的錢,幫大家把事情處理好,大家有什麼不滿意,告訴政府是天經地義的.
只是有些建議可以改進,有些建議礙於技術或經費有限不能改進,更多的時候是順了姑意就逆了嫂意,不可能讓大家都滿意.
阿基師非常認真做料理,如果被客人嫌難吃,雖然心中會沮喪,也是要笑笑地說對不起,並設法改進.
王雪紅那麼認真做手機,經營品牌,推出的產品,招致客戶批評有瑕疵,還是只能再改進產品.
同理,政府官員就算用心規劃,辛勤施政,民眾有不滿意,公家單位還是該傾聽,並設法改進.
我相信大部分的公務員就算不是盡心盡力,也是謹守本分.但是傾聽民眾的抱怨也是公務員工作的一部分,不能因為公務員有認真工作就不准民眾抱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