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也被開佔用身心障礙停車格

取暖不成反被炮
你不對~SORRY 不能按讚了
從照片上看, 那一大隻是在停車格的前半區, 不是在兩個停車格的交界, 我不認為有什麼疑慮。

就算是剛好在交界, 那可能兩個都是, 最好都不要停。
亂停殘障人士的車位就該罰

自己沒注意到 只能說下次多注意點

ttf2008 wrote:
不知道台中這樣的陷阱...(恕刪)

就算你誤停,
下車也看的到那支桿子吧!

08594088 wrote:
政府有疏忽
除非你去查出有哪條法令有規定
要不然政府哪有疏忽
最討厭這種人了
自已犯錯
還一副都是政府的錯
或是什麼都是政府的錯
卻一點都不會檢討自己的行為


樓主一開始就有檢討自己了,並承認自己有疏忽,沒看見立牌.
後po家人受傷只是在描述自己為何那麼急,導致自己疏忽.

如果我是政府官員,看到這樣的申訴,我會很快派人把標線修復完善.
避免再有普通市民不小心誤停,導致身心障礙駕駛者的停車權益受損;對一般駕駛人而言,有可能在無意之中觸犯法規,導致無妄被罰;當然也有可能讓圖一時之快,想佔用殘障車位的一般駕駛者有藉口可利用.

這個案例中,把殘障車位的標線補清楚並不是太難的事,基本上是公路局的既有的業務.
把標線跟標誌都弄清楚,的確要花比較多的經費,但如能提高方便駕駛者的辨識度,在下認為很值得.



政府是大家的,就是拿大家的錢,幫大家把事情處理好,大家有什麼不滿意,告訴政府是天經地義的.
只是有些建議可以改進,有些建議礙於技術或經費有限不能改進,更多的時候是順了姑意就逆了嫂意,不可能讓大家都滿意.

阿基師非常認真做料理,如果被客人嫌難吃,雖然心中會沮喪,也是要笑笑地說對不起,並設法改進.
王雪紅那麼認真做手機,經營品牌,推出的產品,招致客戶批評有瑕疵,還是只能再改進產品.
同理,政府官員就算用心規劃,辛勤施政,民眾有不滿意,公家單位還是該傾聽,並設法改進.

我相信大部分的公務員就算不是盡心盡力,也是謹守本分.但是傾聽民眾的抱怨也是公務員工作的一部分,不能因為公務員有認真工作就不准民眾抱怨.



除非是在迴轉過來停車
不然那牌子似乎還挺明顯的吧


hkl711 wrote:
基本上...路口邊的...(恕刪)


這是市政北二路跟惠來路口的,我上次廷也很懷疑第二格是身障停車格

無藍線,無任何標記,前一格有立牌還有藍線


說真的, 我認為應該要去申訴, 這個停車格並無明顯的標線, 本來應該有的藍色的標線早就模糊不清了. 這絕對要申訴.

看看下圖, 到底哪個是殘障車位嗎?
立牌面向第二個車位, 可是第一個車位有白色殘障標誌和藍色(已模糊)的標線, 以樓主這個情況看來, 下圖的第二個車位, 到底是不是殘障車位啊?
windup616 wrote:
說真的, 我認為應該...(恕刪)


申訴沒用的有告示牌就是不能停跟地上藍線被磨掉沒關係

為什麼我知道因為我朋友停過沒藍線被開單,當場就打過去了

也是我們牽車被開才注意到旁邊有牌子,因為停晚上黑沒發現

結論就是你打去他會說幫你反應看看,之後罰單寄來不是說要反應看看?

再打第二次電話一樣會請相關回覆不滿在等看看,第三次就是收到正式公文

裡面講一堆結論就是請繳罰單~~

其實很多停殘障停車格都是借用別人的 政府也沒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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