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用行車記錄器檢舉交通違規的人,要注意了!

denny.w wrote:
政府鼓吹檢舉???是...(恕刪)


裝傻也該要有限度吧

我是不知你有沒被開單過,也不需臆測你過去的行車模式

但我開車是沒被開過單

如不重視為檢舉而分心肇事這問題

你或你親人不幸為檢舉這檔事,而肇事或受害

你就知道開車分心去檢舉的嚴重性了,但也太晚了

警方執法兩人以上才比較能注意安全與取締違規

鼓吹大家去做警力需兩人以上才能做到的事

肇事後果,請鼓吹者出來負責

PAN1623 wrote:
最近盯上高雄大順路家樂福的違規停車
正研究如何記錄???
有版兄可以給個建議的嗎?
...(恕刪)


小弟跟P大分享一下

如果是家樂福裡面停車場違規停車
因為是私人土地無法舉發開單

如果是家樂福外面道路(大順路上)
那您可以用照相機舉發紅線停車

有幾個地方您需要注意

1.用可顯示日期時間的照相機拍照
(照片沒有時間日期戳記.無法舉發)

2.同一台車隔幾分鐘重覆拍照
(時間差來證實違規車輛停留時間)

3.一定要拍到車牌跟紅線一起入鏡
(紅線違規停車開單要件)

小弟自己在高雄市的舉發經驗
有時候受理的警員會找藉口打槍

沒有拍到駕駛座
沒有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
該車可能只是臨停上下車

這時候您可以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規定
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

重點是一定要拍到同一台違規車輛
在紅線違規停放好幾分鐘以上的不同照片

小弟家附近小學之前滿多違規停車
造成小學生下課都必須繞道走馬路上面
小學生危險.那些開車經過的人也危險

小弟拍照舉發被高雄市單位藉口打槍退件
後來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來覆議
那些紅線違停的車輛全部開單......

無心違規人人都會有
惡意違規不用太客氣




oral wrote:
剛剛又收到E-MAI...(恕刪)




個人覺得走路肩和跨槽化線真的很惡質


oral wrote:
無心違規人人都會有
惡意違規不用太客氣


握個手先...

至於其他檢舉的技術容後交流再談
憑良心講,這真是蠻不可思議的故事 ...

oral wrote:
小弟跟P大分享一下

如果是家樂福裡面停車場違規停車
因為是私人土地無法舉發開單

如果是家樂福外面道路(大順路上)
那您可以用照相機舉發紅線停車

有幾個地方您需要注意

1.用有日期時間的照相機拍照
(照片沒有時間日期戳記.無法舉發)

2.同一台車隔幾分鐘重覆拍照
(時間差來證實違規車輛停留時間)

3.一定要拍到車牌跟紅線一起入鏡
(紅線違規停車開單要件)

小弟自己在高雄市的舉發經驗
有時候受理的警員會找藉口打槍

沒有拍到駕駛座
沒有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
該車可能只是臨停上下車

這時候您可以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規定
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

重點是一定要拍到同一台違規車輛
在紅線違規停放好幾分鐘以上的不同照片

小弟家附近小學之前滿多違規停車
造成小學生下課都必須繞道走馬路上面
小學生危險.那些開車經過的人也危險

小弟拍照舉發被高雄市單位藉口打槍退件
後來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來覆議
那些紅線違停的車輛全部開單......

無心違規人人都會有
惡意違規不用太客氣


...(恕刪)

o大
行車記錄器我是有裝
但只是拿來自保用.不會去檢舉別人
有糾紛我都把人拖到車側解決
這樣就不怕被別人的拍到燃後佐證
小時後看過一本漫畫

我只記得結尾寫著

看完之後你將在7天後死去

樓主說的故事就跟那漫畫一樣

嚇唬檢舉違規的網友

違規檢舉就對了,被檢舉成案,表示自己一定有沒注意到的狀況已經違規還不自知,既然常檢舉他人,自己也就改進違規的部分就對了

如果是沒買停車位,自己又亂停,被檢舉活該
重機喜好者

就是那個光 wrote:
違規檢舉就對了,被檢舉成案,表示自己一定有沒注意到的狀況已經違規還不自知,既然常檢舉他人,自己也就改進違規的部分就對了

如果是沒買停車位,自己又亂停,被檢舉活該
)



尤其是路口紅線處,車輛違停,車輛出入多全擠在一堆動彈不得,可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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