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y.w wrote:
政府鼓吹檢舉???是...(恕刪)
裝傻也該要有限度吧
我是不知你有沒被開單過,也不需臆測你過去的行車模式
但我開車是沒被開過單
如不重視為檢舉而分心肇事這問題
你或你親人不幸為檢舉這檔事,而肇事或受害
你就知道開車分心去檢舉的嚴重性了,但也太晚了
警方執法兩人以上才比較能注意安全與取締違規
鼓吹大家去做警力需兩人以上才能做到的事
肇事後果,請鼓吹者出來負責
PAN1623 wrote:
最近盯上高雄大順路家樂福的違規停車
正研究如何記錄???
有版兄可以給個建議的嗎?
...(恕刪)


oral wrote:
小弟跟P大分享一下
如果是家樂福裡面停車場違規停車
因為是私人土地無法舉發開單
如果是家樂福外面道路(大順路上)
那您可以用照相機舉發紅線停車
有幾個地方您需要注意
1.用有日期時間的照相機拍照
(照片沒有時間日期戳記.無法舉發)
2.同一台車隔幾分鐘重覆拍照
(時間差來證實違規車輛停留時間)
3.一定要拍到車牌跟紅線一起入鏡
(紅線違規停車開單要件)
小弟自己在高雄市的舉發經驗
有時候受理的警員會找藉口打槍
沒有拍到駕駛座
沒有拍到駕駛座有沒有人
該車可能只是臨停上下車
這時候您可以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規定
紅線禁止停車時間為全日二十四小時
重點是一定要拍到同一台違規車輛
在紅線違規停放好幾分鐘以上的不同照片
小弟家附近小學之前滿多違規停車
造成小學生下課都必須繞道走馬路上面
小學生危險.那些開車經過的人也危險
小弟拍照舉發被高雄市單位藉口打槍退件
後來用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169條來覆議
那些紅線違停的車輛全部開單......
無心違規人人都會有
惡意違規不用太客氣
...(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