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開車門撞我,告我肇事逃逸。

民事糾紛,機車車主跟本不用理對方,讓對方告,汽車車主民事告上去,倒賠機會很大。

告刑事,不知道有那位員警會受理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我沒有 什麼持續忽略啦...

人家什麼都不懂... 我沒跟著你們嘲笑他, 並不表示我覺得他說的對啊!


我發現你亂栽贓的技能點應該點滿了

誰嘲笑他了?

指名道姓出來麻 不然 你也只是嘴砲而已
小林董 wrote:
告刑事,不知道有那位員警會受理...(恕刪)

告刑事... 應該是直接不起訴... 而且送件的員警搞不好會被檢察官"噹"... (警察最可憐了, 又不能不受理...)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有利在哪?

健人就是矯情 wrote:
其實你舉例這件... 我還真是替車主擔心... 因為那 "初判表" 似乎真的對幼稚園老師是有利的~~~
fanrien wrote:
有利在哪?...(恕刪)

本來大家都覺得車主是零肇責... 但是初判表卻寫車主"未注意車前狀況"...

你腿了喔...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從開頭情況就是假設事情如我所說,對方又很奸巧的情況下,

對方保險、對方律師、對方事主我該如何應付?

哪些該讓、哪些該堅持?


矯情大你從第六頁還第七頁開始就一直主張我瞎掰、吱吱嗚嗚、打人喊救命、車主可憐被撞還被眾網友弄;

就這樣一直到20頁,然後結果就是你什麼也不確定,說話反覆、內文改了又改、一下這樣一下那樣。

虧你法院跑這麼多遍了,講法還如此左右不定,可惜。
Kimo仙人 wrote:
從開頭情況就是假設...(恕刪)

沒辦法... 因為我在01已經抓包好幾件...

假孕婦的...

亂開車直跨三車道的護士...

汽車騙說載孩子看醫生的...

所以現在有點神經質...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Kimo仙人 wrote:
從開頭情況就是假設事情如我所說,對方又很奸巧的情況下,
對方保險、對方律師、對方事主我該如何應付?
哪些該讓、哪些該堅持?


跑20幾趟不會變成達人 假設要變成達人 也不需要跑20幾趟

至於是花瓶還是佛跳牆 我不便說明

這個case 你自己心裡有底 其實 對方怎說 不需要太在意 照步驟來就好
Kimo仙人 wrote:
從開頭情況就是假設...(恕刪)


有些事情聽聽就好了

這年頭話唬爛不用錢....

通常是有多少證據講多少話

沒證據講一堆話的比較少見

但是還是遇的到
Kimo仙人 wrote:
從開頭情況就是假設...(恕刪)

法院常跑確實沒有辦法變達人... 但是可以訓練自己"不怕"!...

不要把法院看成可怕的地方... 因為法官搞不好書還比你讀的少... 只要把它當成"找人評理"的地方就好!

筆錄很重要(當初你們已經對車主有無在車上提出異議, 其實更應該對那車門刮痕也提異議的!)... 而且我相信這案子, 答辯狀應該會用到!(法院沒那麼多時間讓人申論啦!)... 去相關網站下載格式, 可以比較清楚怎麼寫!... 人生多一樣經驗, 改天孩子若遇到麻煩, 當父母的才有辦法教啊...

(我認為對方是什麼都不懂的"阿寶", 所以"調解"應該是不會成功...)
50嵐的珍奶真的比較好喝~~~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2)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