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3.6 台南安平 BMW330業務駕車撞到我的老師!!


WOWO88 wrote:
有踩煞車 還很久可...(恕刪)

還有人認為BMW超速只是行政罰而已,
也難怪市區開破百的屁孩越來越多...
面對壞事的態度,決定了你心情的高度; 做人的態度,決定了你名聲的高度; 做事的態度,決定了你成就的高度。
yujau26 wrote:
嚴重超速是公共危險 ...(恕刪)


總算有人能理解我的原意了...
講太多都沒用啦,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

有問題就去提案修法

我轉彎時,百分之百一定會讓直行,不管他開多少

我直行時,不管我開多少,我最討厭就是轉彎車要讓我踩煞車給他過

天下布武 wrote:
因為我曾經騎機車停紅燈的時候被撞到兩次....囧
雖然沒什麼大礙
時速是零,應該不可能有人在慢了吧

所以我再也不相信慢慢騎卡安全這種謬論了...(恕刪)


如果當時撞你的人超速你也沒辦法在這裡發表謬論了
沒有人說T車沒錯,但超速是重大傷亡的主因(當然此案件沒綁安全帶也是自己找死)
所以B車的心態更可議

G-PLUS wrote:
大家討論那麼多
其實有一位大大說的對,法官心中有一把尺
你認為T車侵犯路權,我還認為B車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狀況
實際案例
一個親戚晚上11點在載太太開車中清路上
在一個十字路口被一個"闖紅燈"+"酒駕"的機車騎士從側邊撞上來
注意是"被撞",機車騎士當場下課
我們都在想對方闖紅燈+酒駕,又是被撞
應該不會有太大責任
結果判刑出來
.
.

緩刑兩年,留下一個過失致死案底
原因: 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們的反應 :我X的, 過十字路口我除了要注意紅綠燈,還要注意有沒有人要跑出來自殺


如果他沒有闖燈,也沒有酒駕
你親戚不會只有緩刑加過失致死而已

不過你親戚或許因為死者為大沒硬去打官司
其實有判例是可以打贏的

吳小胖1229 wrote:
講太多都沒用啦,轉...我直行時,不管我開多少,我最討厭就是轉彎車要讓我踩煞車給他過(恕刪)

又一顆不定時炸彈,
大家自求多福

裝甲黑金剛 wrote:
如果他沒有闖燈,也...(恕刪)





也許你說的也是
我覺得他們家那一段時間也被那件事情搞得大家都心力交瘁
因為那個官司打到二審才緩刑的機會+賠了幾百萬吧
一審是要直接入監的

但是我想要表達的是
我們在這邊討論這麼多

法律實務上都有正反兩面判決的官司
其實最後還是在法官最後的心證上

但是在台灣 死者為大這一個因素,將來上法庭會是一個相當大影響

hanawa wrote:
又一顆不定時炸彈,
大家自求多福


感謝你釣出一個馬路四寶!
請大家恢復一下冷靜一下,發表的都只是個人的看法。

這影片我重撥了10幾次,B超速的確是傷亡的主因,但是T轉的再慢還是"沒有停"阿

我能理解市區超速本來就該死,但還是請理性的交給法官判決。

快樂的鼓手 wrote:
這起車禍應該怪那該...(恕刪)


此類分隔島的遮蔽物我以前小時候也吃過虧車禍!
當時騎車直行(幹道),對方是橫向車道行駛車輛,當我經過路口(閃紅、黃燈)中線時才發現因為分隔島視線被擋住,一台汽車已經近在眼前就從側面撞上噴飛了,幸運的是最後沒有發生性命危險。

所以此類的障礙物,如:龕,根本就不是用來保佑平安的東西,是嚴重影響視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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