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也有撞過,停在路邊停車格的BMW古董車(當時沒酒駕規定),沒什麼好緊張,如對方沒出險,你只要負責修善(不一定要回原廠)若出險只有跟保險員討價還價,可談的.至於酒駕他不能證明你有喝酒,肇逃..無人員傷亡,只需回應天色昏暗並沒查覺就好,不會構成肇逃,都是對方嚇唬你的,記得發生事情緊張沒用的。當年對方車主也是對修善不滿意,我只有淡淡回了一句~古董車本來就不應該停在路邊給人家撞,我已勁力修復,不然你去告我吧!對方也拿我沒辦法。呵呵~
andy0406andy wrote:肇事逃逸不是只能用在人員受傷才可以嗎?一般擦撞都不算吧,應該只算民法。我記得是這樣子,還是有不一樣的解釋方式? 不知道耶,今天看到新聞如下新聞內容:失控撞護欄! 引擎毀、輪胎破 車主硬撐4公里才停2016-11-27 12:58字級:車上的駕駛到底怎麼了?來看台74線中彰快速道路上,一輛轎車行經洲際棒球場路段時,竟從外側車道連跨三個車道到內車道後,車體直接撞擊內側護欄,接著在車道上蛇行後,又開回到外車道;警方並未獲報這起車禍案件,研判有「疲勞駕駛恍神」或其他原因造成,不過自撞車禍如果造成公務毀損卻沒有通報,還有涉嫌肇事逃逸的可能。物品的話好像要看他是撞到什麼金梯看新聞說這個也會掉扣還是吊銷駕照幾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