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awfy wrote:
法規還是你自己po的.你還自己重複三次了,所以你看懂了嗎???
現行法規是許可使用的...
條文原文如下: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若你只看到你想看到的.
當然是合乎 "現行法規是許可使用的..."






反紅文字是表示甚麼!!
回答一下.
不要跳針!!
iawfy wrote:
順便問一下, 閣下接下來是不是要扯道德???
道德是基本的.
你當然可以不講道德啊!!
iawfy wrote:
路段速限100,表速開到110。
快樂表給你抓個5%好了... 真實速度至少也有個100~105
( 或限速110的路段,開表速120,,實際至少也有個110~115 )
這樣還叫堵塞??
各車間的表速差異. 就會造成 "堵塞" 現象!!
這是知識. 也是常識!!
iawfy wrote:
你在全心全意不爽堵塞這兩個字的時候
請問你有沒有看到這個標誌??
http://www.moi.gov.tw/files/moi_note_content/topic_collect_note_content_1595.jpg
唉唉!!
牛頭不對馬嘴!!
風馬牛不相及!!

































































































